眼下这种情况,夏多十分干脆地让过了拉瑞安伸过来的手,转而回以一个相对简洁的耐色法师礼。
拉瑞安又不是精灵主神,别说是基于平等的耐色回礼,就算是当面怒斥对方不懂耐色法师的禁忌,对于夏多来说,也并不存在什么难以接受的后果。
当然,这么做也是在告诉拉瑞安,别想着用精灵的话语体系来套他,如果想要正经合作的话,还是要从双方平等原则出发互惠互利,而不是单方面的利用。
对此,拉瑞安脸上一变,但很快就平静了下来,随后用夏多更能接受的方式请夏多到会客厅落座。
……
“夏多领主,之前听奥瑞普斯会长提到路灯广告,我觉得这其中多有意犹未尽的感觉,所以请来的夏多领主,想要深入了解一下。”
双方入坐后,拉瑞安率先开口,不过却没有直接提及合作事宜,而是问起了之前奥瑞普斯过来提到的路灯广告。
夏多早就料到拉瑞安会有此问,便将之前对奥瑞普斯说的那些话又再次说了一遍,“关于路灯广告,我最初是从庆典活动上悬挂的彩带想到的。
“平常城市里倒不一定会悬挂彩带,但也可以有一些类似的东西,如果在上面展示某些商品,也不是一种很好的宣传手段吗?
“考虑到这种专门为广告而设置的展位不应以牺牲城市美观为界,于是我就想到了路灯,这是城市中最容易保持风格一致,且能成为展位的地方。”
“原来如此!”
拉瑞安露出了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随后补充道:“除了路灯,或许还可以设置一些专门的展位,如以某商品或者商会为原型的雕塑,甚至是天幕投影。”
听到这话,夏多当即微微一笑,“拉瑞安长老说的是,其实这个只是一个思路、一个引子,一旦想到,具体的应用方式其实是非常广泛的。”
“但能第一个想到,那就是夏多领主的才能了!”
对于拉瑞安恭维的话,夏多并没有当真,他相信过去无数年肯定有精灵提出过类似的想法,只不过精灵社会的商业形态还较为原始。
这里的“原始”不仅仅是商业本身,也是社会,弱肉强食的现象无处不在,多大的势力经营多大规模的商会,这些都是有定数的。
在长时间的磨合当中,早就有了一套固定的规则,无论是大商会还是小商会都会遵从,像专业广告位这样的东西,大商会用不着,小商会用不起,着实鸡肋。
也就是夏多是人类,完全不理会精灵内部的这些潜规则,如果换成普通精灵的话,哪怕能够提出,也不会提出。
想要通过商业手段改变命运,在如今的精灵社会几乎不可能存在,因为这里压根儿就没有纯粹的商业。
不过,北地联盟成立后,各国的情况又有所不同,特别是埃弗瑞斯卡,作为北地联盟总部所在地,完全称得上是“京都首善之地”。
毕竟有无数双眼睛都盯着,应该能出现一些较为纯粹的商业运转。
其实有没有都无所谓,夏多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埃弗瑞斯卡规范商业运行规则,而是那些路灯广告本身。
当然,如果能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那也是极好的,今后到他领导北地联盟的时候就可以在其他各国推行了。
……
这次会面,路灯广告什么的并不是重点,双方都无意在这个话题上深入下去,拉瑞安很快就提到了此次会面的真正目的——
“不久前长老议会讨论,有意引进大夏法典,我受议会委托和夏多领主协商法典交流一事,其实如果没有这次奥瑞普斯会长求见,我也会邀请夏多领主来埃弗瑞斯卡详谈。”
“埃弗瑞斯卡想引进大夏法典?”夏多心中一震。
这可不是什么小事,来之前他想到过会面中的很多可能,但怎么也没想到竟然会谈到这个!
“我能问一下,埃弗瑞斯卡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大夏法典是目前公认的最为完善的法典,另一个则是埃弗瑞斯卡需要改变,两方面的原因促成了埃弗瑞斯卡决定引进大夏法典。”
随后,拉瑞安长老进一步解释了埃弗瑞斯卡为什么需要改变,“如今北地各国都在变法,近的有叶尔兰,远点的耐色瑞尔、科曼索都在变化。
“虽然埃弗瑞斯卡国力不如几大国,但智慧却并不弱于其他,眼下的北地正处于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拐点。
“埃弗瑞斯卡想要跟上各国发展的步伐,第一步当然就是厘清内部的秩序,引入大夏法典是一个很好的切入口。”
“原来如此!”
夏多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想法,对外哪怕他什么都不做,只要他好好经营自己的领地,外界的一切都会因他而改变。
而现在,这个想法似乎已经在实现了,而且影响越来越大。
现在的北地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变化,一切的源头都是因为北地联盟的成立,而北地联盟的成立,其他人或许不知道,但夏多自己多却很清楚。
他虽然不是北地联盟成立的主要因素,却也小小地推了一把。
北地联盟的成立加剧了各国的交流,并且提供了更加稳定的发展环境,由此也带来了更加激烈却相对正面的竞争。
而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一方面需要靠体量,另一方面就是对各类资源的调动效率了,这方面集权体制无疑是最具优势的。
所以各国纷纷进行集权改革,前不久耐色瑞尔新盟约签订,算是奠定了集权的基础,如今这块也轮到埃弗瑞斯卡了。
对于埃弗瑞斯卡想要变法图强,夏多当然是乐见其成的,而对方引入大夏法典也有利于大夏秩序的扩展,他同意无法拒绝。
在仔细考虑应下这件事可能的影响后,他还是答应了下来。
埃弗瑞斯卡想要引进大夏法典其实完全没必要经过夏多,毕竟法典早就公开了,这又不存在什么专利,谁想用直接用就行了。卂渎妏敩
但法典交流一事就不一样了,这不仅是埃弗瑞斯卡学习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夏多对埃弗瑞斯卡施加影响的过程。
各国对此可能会有微词,但他实在没法拒绝。(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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