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读文学>都市小说>宿主他渣得明明白白[快穿]>第 173 章 我弟弟是龙傲天(1)
  明庭这回的身份是小世界的反派洪顺,男主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洪青云。

  洪青云是从21世纪穿越过来的,他曾经是个沉迷网文的宅男,总幻想着穿越到古代大展宏图。

  没想到在连续通宵后,洪青云猝死电脑前,穿越到了齐国,从此开始了霸业的一生。

  在小世界,洪青云是龙傲天一样的存在,气运极强。

  事业上有人赏识他、帮助他、送他上青云,爱情上洪青云也有各种艳遇。

  什么草原小公主,商业女老板,书香门第的才女,绝色花魁,邻家小青梅,魔教圣女……洪青云前前后后一共娶了七个老婆。

  其中,才女和女老板的戏份最多,是重要女主。

  而女老板李娇娥,原本是反派的妻子。

  当初,反派父亲假称自己死了,目的就是为了让珍娘再嫁。

  可是珍娘不忍心丢下婆婆、小叔子小姑子,留在洪家照顾他们。

  只可惜,这种照顾并不是人家想要的。

  为了赶走珍娘,知道真相的洪家人想尽办法为难她。

  比如大冬天洪婆要吃鱼,让珍娘凿冰抓鱼;再比如洪婆装病,逼珍娘一步三叩首去庙里拜菩萨……

  最后,他们设下圈套,污蔑珍娘和山上的猎户有染,把珍娘沉塘。

  珍娘沉塘的时候洪顺被送去学堂念书,等他回来母亲已经死了。

  他并不知道珍娘是被陷害的,把猎户当成了仇人,捅伤了猎户。

  担心猎户报官,反派跑出去躲了一段时间。

  等他再回来,奶奶小叔和小姑已经搬家走了,反派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只得去打工养活自己。

  因为他识字,在伙计们中脱颖而出,成了李家布行的小管事。

  李家家大业大却只有一个女儿,财富被人惦记上,李娇娥不得不选择在家招婿。

  反派无父无母,什么亲人都没有,最好掌控,李娇娥选了洪顺当丈夫。

  洪顺入赘到李家当赘婿,李娇娥很是看不上她,他们并没同房,李府的人也没把他当成姑爷对待。

  后来李娇娥出门做生意,遇到了洪青云,一番交流下来,两人看对了眼。

  为了和离,李娇娥以反派偷盗李家的传家宝为由报官。

  反派被判流放,中途逃走,回来才发现妻子成了别人的后宫之一。

  也是到这时他才知道洪青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他爹根本没死,娘是被害死的。洪顺从此黑化,一心报仇。

  只可惜主角每次都棋高一着,总会化险为夷。

  不管是男主还是李娇娥,反派都没能伤害他们,反而自己落了个葬身火海的结局。

  祈愿人的心愿有三:保护母亲;报复李娇娥;一辈子踩着洪青云,不让他出头。

  至于其他的事情,反派让明庭自由发挥。

  “龙傲天”明庭摇摇头。

  这算什么龙傲天?顶多是低配版的,最后男主只混到了定安侯。

  真正的龙傲天难道不是应该推翻朝廷,自己当皇帝吗?格局太低啊!

  也就洪青云是男主,命好,敌人遇到他会被强行降智。一群女人像眼睛被东西糊住了一样,争先恐后地对他投怀送抱,这和男频的yy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

  男主15岁穿越过来,本来弄死洪青云对明庭来说很简单,可难保他不会魂穿到赵青云、何青云身上。

  倒不如让男主呆在洪青云身体里,一直被他踩着。

  至于改名成洪俦的渣爹,现在只是个小小的偏将军,是最低等级的杂号将军。

  当然对老百姓,特别是村里人来说,这已经是了不得的大官了。

  可明庭连皇帝都当过,一点儿不稀罕。

  珍娘喝了灵泉熬的粥,脸色好了很多。知道丈夫没死还娶了新人,她的心也凉了。

  本来这时候她应该泡黄豆,明天凌晨起来磨豆浆打豆腐。

  现在珍娘听了明庭的劝,老娘不伺候了!

  这一世的母亲没那么懦弱,对明庭来说是个好事情。倘若她是一个哭哭啼啼,菟丝花一样的母亲,才是最叫人头疼的。

  此时,洪婆和儿子女儿走在乡间小路上。

  16岁的洪小山打了个饱嗝儿,直说烧肘子太好吃了,14岁的洪小妹挽着洪婆,跟她嘀咕着:

  “娘,大哥为什么不接我们去边城?是不是新嫂子嫌弃我们?”

  洪小妹一听说大哥当官,还娶了官家小姐,对这种生活非常向往。

  可大哥派来的人并没说起接他们,对方话里话外都说边城危险,叫他们留在洪家村,这叫人不得不多想。

  “瞎说什么呢!”

  一开始,看到长子给了那么多钱,洪婆还在想,新媳妇好,是个通情达理的人。

  她很得意长子有出息,出去打仗不但没死,反而当了偏将。

  可是现在听女儿一说,洪婆心里也觉得有些不对劲。

  升官发财可是光宗耀祖的事情,结果洪大海不但不接老娘和弟妹去享福,反而弄什么假死……

  一定是新媳妇儿太厉害!

  官家小姐瞧不起人,说不定是她吹了枕边风。

  “娘,怎么是我瞎说呢!别看大哥拿回来这么多钱,他是将军,家里肯定有很多金银财宝。他们吃香的喝辣的,让我们呆在洪家村受苦受累,这是什么道理?”

  洪小妹心思灵活。

  平时她经常去镇上,在茶楼里说书先生讲的故事里,将军骑大马,可威风了。

  新嫂子生的大儿子只比小顺小2岁,他们结婚那么早,岂不是大哥享了很多年的福,对他们不管不问?

  一想到这个,洪小妹就有些怨气。

  家里明明可以早点儿过上好日子,偏偏等了这么多年,现在还要藏着掖着……

  洪小妹抓着洪婆的手臂晃了晃。

  “我可不是为自己!娘,二哥马上到娶媳妇儿的年纪。大哥弄了个假死,有钱也不能露出来,外人只会认定咱家穷,谁愿意嫁过来?”

  “大哥能娶官家小姐,二哥为什么不行?要是能去边城,哪怕是冲着大哥的面子,二哥最起码也能娶读书人家的女儿,不用娶村姑!”

  洪小妹自己在农村长大,因为大哥身份涨了,她对同村的女孩嫌弃得不行。

  洪小山一听,认为小妹说的很有道理。

  比起早早离开家的大哥,他和小妹的关系更好。见小妹这么说,洪小山也提到了洪小妹的亲事。

  “娘,小妹说的没错。再说,小妹也一天一天大了,难道娘舍得把小妹嫁给庄稼汉?”m.xündüxs.ċöm

  洪婆一琢磨,可不就是这个理么!

  既然长子有了出息,帮着弟弟和妹妹是应该的。而且,洪小山和洪小妹有好亲事,对洪大海也是助力。

  更何况,她也对小妹说的话很动心。

  今天他们在镇上吃红烧肘子的时候,她可是问了,长子在边城有肉吃不?结果那人说,他们经常吃牛羊猪,羊肉都吃腻了。

  瞧瞧,她个当娘的,在家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一顿红烧肘子。结果儿子发达了,天天吃肉,还嫌肉不好吃。

  光拿钱有什么用?洪婆一想,他们应该去找边城找洪大海。

  哪怕他改了名字,还是自己的儿子。当长子的,孝敬老娘是应该的!

  洪小妹见洪婆没说话,给二哥使了个眼色。

  这些年,洪小山是红娘的心肝肉,他来劝娘,娘肯定会听。

  “娘,您不是一直说二哥以后会有大出息嘛!等我们到了边城,让大哥给二哥安排个官儿当当。他既然是将军,那不是随随便便一句话?”

  “大哥能当将军,二哥肯定也能。到时候,咱家两个将军,娘就是戏里说的老太君。”

  洪小山知道妹妹的意思,连忙开口:

  “等我有了大出息,我一定好好孝敬娘,让娘天天吃大肘子!”

  洪婆被一双儿女哄得眉开眼笑的。

  长子被抓去当壮丁,她本来以为他会死在外面,没想到有这么大的惊喜。

  次子比长子聪明多了,以后两兄弟齐心协力,相互帮衬,岂不是好日子还在后头?

  “就你们两兄妹嘴甜,会说话!”洪婆一想到那画面,眼睛都笑没了。可随后,想到家里的珍娘还有孙子,她脸皮子一僵。

  “我们要是去边城,你大嫂怎么办?”

  珍娘这些年辛辛苦苦操持家务,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洪大海还活着的这事儿,她并不知道。以珍娘的品性,定是会留在家里伺候她,难不成把珍娘赶走?

  留着她,他们没借口去边城。要是赶走她,没理由啊!

  想到这个,洪婆就很头疼。

  儿媳妇是个贤惠懂事的,家里这些年多亏珍娘撑着,才能坚持到洪大海送钱回来。

  可是,大海现在是将军,一个买来的媳妇儿哪里配得上他的身份呢?

  休妻,又显得很凉薄。

  最好是她自愿离开洪家,反正山高路远的,她也不可能知道洪大海在外边儿当了将军。

  “娘,家里当初那么难嫂子都没有跑,她现在更不会走了。”

  洪小妹咬着嘴唇,第一次发现珍娘这个嫂子很碍事。

  想到珍娘哭晕之前,还说会替夫君照顾母亲和弟弟,洪婆眼里闪过一丝厌恶。

  为什么要那么一根筋呢?家里不需要她守节,改嫁不好吗?

  “娘,咱们回去劝嫂子改嫁吧!村西的胡老头不是想娶媳妇儿么,撮合他们!实在不行,咱们找机会把嫂子卖了!反正她本来就是买来的,转手卖掉也没事。”

  洪小山给洪婆出馊主意。

  他已经忘了以前为了读书怎么求着珍娘供他,还说以后一定会报答嫂子。

  现在洪小山只想去边城找大哥,有当将军的大哥当靠山,可比留在村里好多了。

  洪婆经常夸自己挑人的眼光好,珍娘勤快老实死心眼,像老黄牛一样任劳任怨。

  现在这些优点,在洪婆眼里都成了缺点。怎么就这么死心眼?!

  婆家愿意放人让儿媳改嫁,这是多好的婆家啊,她干嘛留在洪家?

  “对了,娘,还有小顺,他怎么办?”洪小妹提到了明庭。

  “什么怎么办?小顺是洪家长孙,是你大哥的长子,我们去边城肯定要带着他。”

  洪婆虽然对孙子没什么很深的感情,但长孙还是不同的。

  “娘,我的意思是,大哥娶了新嫂子,新嫂子儿女双全,她亲爹又是管粮草的。要是把小顺带过去,惹新嫂子心烦,她会不会跟家里告状,她爹会不会为难大哥?”

  “二哥,你以前说过一句,叫三军什么,粮草来着?”

  洪小妹绞尽脑汁也没想出来。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说的是打仗时候粮草很重要!”洪小山跟洪婆解释了一番,这下,洪婆慌了。

  新儿媳的爹管粮草,要是长子打仗他不给放粮草怎么办?随便使个坏,吃亏的是洪大海啊!

  可是,孙子是亲的,总不能跟对儿媳一样吧?

  洪婆皱着眉头,就连洪小山和洪小妹一时间也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如果真的把小顺带去边城,他会不会在看到爹还活着,又娶了媳妇儿生了儿女后,记恨他们?

  洪婆愁得头发都快白了。

  就在他们对怎么打发珍娘,如何安置小顺一筹莫展的时候,已经到家门口了。

  “把嘴上的油擦干净,别说错话!”洪婆叮嘱洪小山和洪小妹道,“慢慢想办法,先不着急。你们别瞎嘚瑟,万一到时候她去告你大哥停什么……”

  “停妻再娶。”洪小山连忙补充道。

  “对!就是这个,到时候你大哥就麻烦了。知道了吗?”洪婆拿袖子在洪小妹的嘴上猛擦了两下。

  “知道了,娘!”

  三人推门进去,家里安安静静,很不对劲。

  往常这时候珍娘一定在院子里忙碌着,不是喂鸡就是泡豆子,要么晒干菜腌菜,或者在菜园子里除草种地。

  猛地这么安静,他们还很有点儿不习惯。

  “娘,大嫂该不是借着大哥去世的由头,假装伤心在偷懒吧!”洪小妹撇了撇嘴。

  她现在也看不上大嫂了,一个卖豆腐的农妇,身上始终有股子豆腥味,隔老远都能闻到,真是臭死了!

  “珍娘,珍娘?躲哪儿偷懒呢?”

  被洪小妹这么一说,洪婆的火气上来了,扯着嗓子喊人。

  最后还是洪小妹在房里看到了躺在床上,满脸红疹子的珍娘和明庭。

  两人脸上密密麻麻的疹子,吓得洪小妹尖叫:“娘,二哥,你们快来啊,出事了!”

  等洪婆和洪小山进来,洪小妹连忙跑过去,躲在哥哥身后,“你们看!”

  洪小山没见过,洪婆凑上去一看,吓得惊慌失措。

  “这,这是天花啊!”洪婆连忙捂着嘴。

  “奶……”明庭眯着眼睛,伸出双手,“奶,抱!”

  抱你个头!

  洪婆平时不是说这儿痛,就是喊那儿不舒服,总是抱怨自己上年纪,身体不好,一副病歪歪的样子。

  可是现在面对大孙子的抱抱,她跳得老高,扯着洪小山和洪小妹,三两步跑到了门口。

  “娘,你们回来了……”珍娘缓缓坐起来。

  “我怎么睡到现在了?唉,都怪我,头昏沉沉的,不太舒服。娘,你饿了吧?我去做饭……”

  珍娘穿着鞋子往门外走,后面跟着一脸红点的明庭。

  “别过来!你们别过来!”洪婆退到院子里,警惕地看着珍娘和明庭。天花这可是痘疫,他们不能呆在洪家。

  “哎呀,娘,我这是怎么了,手上都是痘痘,好痒啊!”

  明庭抓着手臂上的红点,有的泡被他抓破,流出黄黄的水,“娘,你脸上也有痘呢!”

  “这,这是天花?!”珍娘表情惊恐万分,连忙看向洪婆,“娘,快去给我们请大夫,救救小顺!”

  珍娘平时没撒过谎,也不擅长骗人,哪怕明庭之前把台词教她说了好几遍,珍娘的演技还是不太够格。

  好在,洪婆他们早就吓慌了,哪里有时间去辨别真假。

  “什么请大夫,家里没银子。而且这病会传染,是要死人的。你们要死也别死家里!”

  “娘,怎么会没银子呢?这些年我卖豆腐的钱都给您了,多少也有一些碎银。娘,小顺可是您的亲孙子,是大海唯一的骨血。您哪怕不为了我,为了大海也要救他啊!”

  珍娘边说边哭。

  即便明庭早给她打了预防针,让她有心理准备,可是现在看到无情的婆婆,珍娘还是忍不住伤心失望。

  她可以死,可孩子还这么小。难道婆婆连孙子都不在乎了吗?

  因为洪婆的表现,珍娘更加坚定要带明庭一起走。不然把他留在家里,没有任何人在意,孩子最后也是死路一条。

  “我说没钱就是没钱!”洪婆连忙让洪小妹去喊族长,又叫洪小山拿了锄头。

  她还吩咐洪小山,如果珍娘和明庭靠过来,直接劈头打他们!

  “奶奶,小叔,你们在说什么啊?”明庭偏着头,疑惑不解地看着他们。

  之前在路上商量的时候,洪婆还有些放不下孙子。

  毕竟是洪家的骨肉,她只想赶走珍娘,孙子最好还是带走。

  可是现在,既然明庭已经得了天花,这是老天帮他们家做了选择,是他没福分去边城享福,这是他的命!

  很快,洪小妹把族长带来。她只说家里有重要事情商量,领了族长一个人过来。

  等过来一瞧,族长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可怜的珍娘,男人刚死,又和孩子染上了天花。

  “族长,求您劝劝我婆婆,让她拿钱请大夫给我们瞧瞧病吧!我听说镇上的葛大夫医术高明,他一定能治好我们的!珍娘给您磕头了……”

  珍娘抱着明庭,自己跪了下来。

  族长也是见他们母子可怜,而且珍娘又是出了名的贤惠能干,这些年多亏了她,洪婆一家老小才活下来。

  结果,没等他开口,洪婆说家里没钱,不给他们治,还说要把珍娘和明庭赶出去。

  “这不太好吧?”族长觉得洪婆这么做太忘恩负义。

  哪怕对媳妇儿有意见,可孙子是亲的,更何况是大海的儿子,无论结果如何都该治一治。

  怎么能二话不说赶人走呢?

  “他们得了病,治不好的。再说,我家也没钱。”

  洪婆一口咬定要赶人,珍娘一听,冲进屋里拿了根绳子套在脖子上。

  “娘,你怎么这么狠心?我和小顺得了病不给治也就算了,还要在这时候把我们赶出家门。我不走!我是洪家的媳妇儿,哪怕是死,我也要死在家里!”

  见珍娘使出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架势,洪婆灵机一动。

  “休书!我们写休书!”

  珍娘是得了不治之症被休弃,跟大海没关系。正好借这个机会,赶走珍娘和孝顺,还能保住长子的名声!

  洪婆很得意,她可算是想到好点子了。

  写休书,把珍娘赶走,她是下堂妇,以后死在外面和洪家没半点儿关系。

  看到老太太的骚操作,明庭很是叹服。

  白眼狼做到这份儿上,可以看得出来洪大海抛弃糟糠是有原因的,这一家人骨子里都刻着自私自利的基因。

  “奶,为什么要休了我娘啊?”明庭哇地哭了,“小叔,小姑,你们劝劝奶啊……”

  洪小山和洪小妹的心已经飞到了边城,一个幻想着跟大哥一样娶个家世好的姑娘,一个幻想着有将军哥哥,自己能嫁个好人家,他们哪里顾得上别的。

  “我不管,我要和娘一起,不许你们休了娘……”明庭抱着珍娘的胳膊,母子俩嚎啕大哭。

  可即便如此,也没有改变洪婆的决定。

  她不识字没文化,洪小山念了一年多学堂,他按照洪婆的意思写了休书,还催珍娘按手印。

  “休我可以,我要带走小顺!”珍娘现在是彻底死心了。

  哪怕她是买来的媳妇儿,可她和洪大海也是拜了天地,是他的正妻。

  洪大海发达了,在外面娶了娇妻不要原配,他们没有感情,珍娘不怨。男人发达后变心的例子很多,她只当是自己命苦。

  可是,面前的三个人实在是太狼心狗肺了!

  珍娘自认为到洪家后,不管是伺候婆婆还是照顾年幼的小叔子小姑子,她都毫无怨言。

  没想到他们会这么狠心!自己多年的真心喂了狗了!

  珍娘一提,正合洪婆的意。

  “好,带走!”洪婆让洪小山在休书了加了一句。

  这是洪家的家事,族长也不好掺和。

  虽然同情珍娘和明庭,可他们得了天花,现在被赶走,也许对村里人来说是好事情,至少不会让天花传染开。

  于是,在洪婆坚持,族长默许,洪小山和洪小妹的旁观下,珍娘拿着休书带着明庭走了。

  走的时候,她还求洪婆给一些钱,好歹别叫他们饿死在外面。

  “没钱,家里这么穷,哪儿有多余的钱抛洒。”

  洪婆板着脸,甚至在珍娘说拿走自己和孩子的衣服,再带一床棉被走,也被洪婆拒绝了。

  这些东西上也不知道有没有天花,她决定把家里的东西都烧了,免得天花传出去。

  珍娘哭哭啼啼地拉着明庭离开了洪家。

  路上两人遇到了村里有名的大嘴婆娘,对方看他们状况不对劲,也没到跟前,只是远远地问了一句。

  “娘写了休书,把我和小顺赶出来了,让我们自生自灭。”珍娘擦着眼泪,把洪家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等他们一走,大嘴婆娘立刻跑到村里跟人议论这事儿。

  天花可怕,洪婆把珍娘赶走他们没什么意见,可什么东西都不给,而且是写休书赶人,连孙子都不要,真是太狠心了。

  不少人听了消息跑到洪家看热闹,见洪婆用布料包了鼻口,把屋里的东西都搬出来烧,他们还很惊讶。

  “我娘是怕天花传开,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洪小妹一副我们家这么做是为了村里的安全着想,这回我们牺牲大了。

  果然,听了洪小妹的解释,也没人指责他们没良心,都说洪婆做得好。

  天花太可怕了,应该把天花病人用过的东西全部烧光,这才是厚道人家。

  在听了村民们的夸奖后,洪婆一想他们可以以天花为借口去找儿子,名正言顺,心中立刻涌起一股豪气。

  “小山,把珍娘和小顺用过的都搬出来烧了。哪怕我们家再穷,也不能因为天花的事情祸害乡亲们。”

  洪小山也想和过去告别,把东西烧光,他们马上启程,所以扔东西更带劲了。

  洪小妹还在旁边添火,这些穿的用的都应该烧了,回头拿大哥给的钱去买漂亮衣服了。

  她也想戴耳环,想要漂亮裙子,那些绸缎穿身上可美了!

  本来家里没太多东西,没多长时间,能烧的都烧了。

  族长看完了整个事情经过,只觉得洪家上下都疯了。

  他甚至怀疑洪婆是不是因为儿子死受了大刺激?

  珍娘的东西能有多少?几件衣服,顶多加上被子褥子。有必要把全家的东西都烧了?现在烧得很爽,等要用的时候,怎么办?

  还有洪小山和洪小妹,都像中邪了一样,他们还在笑……

  族长不明白这兄妹俩有什么事情这么高兴。

  “真是疯了,疯了……”

  族长摇摇头,转身走了。

  村里人爱看热闹,一直到傍晚才散去。

  有好心的人问洪婆,衣服棉被都烧了,晚上盖什么?用不用去她家先抱一床被子来?

  洪婆想到鸡圈下面藏着的银票,冲人摆摆手,“我们自己想法子。”

  笑话,她现在可是将军的亲娘,不差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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