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读文学>都市小说>今天我仍不知道亲爹是朱元璋>第 193 章 陈迪从东大陆归来
  朱标知道弟弟们的性格有问题。就算是看似最安静的猫儿弟弟朱橚,随着年岁长大,也越来越显示出阴着坏的别扭个性。

  朱标一直认为,自家亲爹基因有问题。

  当知道亲爹是朱元璋后,朱标恍然大悟,亲爹基因真的有问题。

  老疯子洪武大帝生出几个小疯子,很正常对吧?只有自己继承了马皇后的真善美基因,他和娘在这个家真是太难了。

  知道之后,朱标以前怎么对待弟弟,现在仍旧怎么对待弟弟。

  不然呢?自己一手带大的亲弟弟,又不能丢了。

  何况弟弟们在朱标面前都是乖弟弟,偶尔心情不好,都会找正当途径发泄。

  比如去剿匪什么的。

  看着弟弟们都喜欢找刺激,在一个地方闲不住,朱标想,大海虽然危险,但一定是最适合他们生活的地方。

  何况现在有了蒸汽船,只要沿着海岸走,再备上足够的救生船,又是整支船队出航,危险其实很小,就算搁浅也能轻松得救。

  至于最大的问题,出航成本问题……朱标笑得温柔又无力。长兄如父,自己会想办法,一定能想出办法。

  朱樉只比朱标小一岁,体型比朱标壮一圈,已经有了一拳打死糟蹋田地的野猪,把野猪扛回来给大哥炫耀的经历。

  对此,朱标只是温柔地笑道,“仲泽,不要和野猪赤手空拳打架”。

  朱标前脚刚劝完,后脚三弟朱棡扛着一头野狗回来说吃狗肉,也是赤手空拳打的。

  朱标:“……也不要和野狗赤手空拳打架。”

  朱棣小小年纪已经有了未来永乐帝(虽然他这辈子不但当不了永乐帝,连燕王的头衔都被人抢了)的气魄,大声道:“大哥!我给你打一头熊回来!”

  朱标:“……不许去!”

  朱橚:“那老虎?”

  朱标把故意捣乱的朱橚按在怀里,使劲揉搓朱橚的小脸蛋。

  朱橚眯着眼笑,保证自己绝对不会去找大老虎打架。

  看见弟弟们一个个闲不住的模样,朱标最终决定让弟弟们闲不住就出海,去钓鱼执法当海盗,总比老去和什么野猪野狗黑熊老虎打架强。

  朱樉开开心心坐船去了耽罗岛,为廖永忠打下手。

  以前都是朱标离开弟弟们远行,现在弟弟离开他这个大哥远行,朱标一宿没睡着。

  不过朱标没睡着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担忧弟弟,还因为有一只三弟闹了一宿。

  朱棡比朱樉小两岁,今年十四虚岁,周岁只有十三。

  若不是看着二弟已经壮得能一拳打死野猪,朱标也不会让才十五周岁的二弟去耽罗岛。才十三岁的朱棡太小了,朱标怎么也不同意三弟出门。

  于是朱棡这个熊孩子就三天两头闹腾,直到看到朱标出现了黑眼圈,才乖乖听话。

  闹归闹,要是把大哥闹病了,朱棡自己会把自己吊起来抽。

  朱樉虽然去了耽罗岛,但有了蒸汽船,往返很容易,他每个月都能回一趟家。

  朱樉离开家的时候,朱标会规定好书目和功课。朱樉回家后,朱标就会检查功课。

  朱樉才十五周岁,正是该学习的时候。就算去了军营,读书也不能松懈。

  虽然小时候是个会祸害大哥书房的坏小子,但朱樉从小到大被大哥手把手教出了很好的学习习惯。他现在也十分上进,每次回来,功课都能超额完成。

  不知道是不是继承了朱标的豪商基因(这也能继承?),朱樉做生意也很有一套。他在高丽和战乱的倭国结交了不少贵族友人,用廉价的东西换来了许多古籍和字画,送给自家大哥。

  高丽和倭国当了一个文明古国千余年的小弟,贵族手中存着不少祖上从华夏大地带回来的书籍。

  朱樉相信,大哥一定会喜欢这份礼物。

  朱标当然喜欢。

  孤本前脚到他手中,后脚就进印刷厂。

  有些孤本其实在华夏也存在,只是在某个高门大族的藏书楼中。

  朱标将孤本印刷成册,卖成了大白菜价,许多高门大族心里都在滴血。

  他们还不敢公开说朱标不是。

  华夏自古“敝帚自珍”就是贬义词。分享知识是文人们的美德。高门大族虽然都喜欢垄断一些孤本充作门面,但有人把孤本拿出来给众人传抄,他们也只能酸溜溜拱手作揖说一声高德。

  只是以前,就算传抄,能流传到民间的书本也少。朱标直接不计成本地开动印刷机,用卖话本的价格卖孤本,民间不管看不看得懂,都愿意买一些深奥的书回家充当门面。这让高门大族对知识的垄断越来越困难。

  朱标占领大都,直接把大都的书库一屋子端了之后,那些高门大族已经痛苦了一次。

  谁家的藏书能比得过皇帝?

  历朝历代的皇帝都喜欢编纂图书大全,让孤本得以流传,是为文治的一部分。

  洪武皇帝还未开始编纂图书大全,朱标已经先用印刷机让孤本不再“孤”了,并声称这是洪武皇帝的命令,让更多的百姓能读到孤本。

  这“文治”难道不值得史书大书特书?

  叶琛被胡大海绑定后,继任史官的王袆表示,他已经在《明太|祖实录》中大书特书了。

  “太|祖是庙号,陛下还活着呢。”朱标一边给王袆添酒,一边道。

  王袆醉醺醺道:“陛下将来的庙号除了‘太|祖’还能是什么?陛下有时候和我们说话的时候都自称‘俺明太|祖’。”

  朱标板着脸。呵,是我爹那个铁憨憨做得出来的事。

  洪武皇帝英明神武的形象已经在朱标的心中逐渐变成了朱国瑞那个谐星的形象,回不去了。

  朱标灌醉了王袆,趁着王袆撒酒疯,问道:“子充先生,听说你双手都能书?”

  王袆撒开衣襟大笑:“哈哈哈,没错!我师兄左手写的没我好!”

  朱标立刻端来笔墨纸砚:“来,写一个,我拿去嘲笑景濂先生。”

  王袆当即泼墨,双手左右开弓,给朱标秀了一把双手书。

  写完之后他还不尽兴,把头发梳成了高马尾,蘸墨又写了一幅字。

  “好!”

  王袆写完之后又叫又跳,把鞋一脱,脚指头夹着毛笔画了一幅山石。

  朱标捂着鼻子。

  真是一幅韵味十足的一幅山石图啊,真是太有味道了。

  王袆闹完酒疯后,倒头呼呼大睡。

  朱标让下人将王袆搬运去客房睡觉,看着王袆的左手字冷冷一笑,把这幅字收到了存放家书的盒子里。

  臭爹,你好面子,让王叔叔这个大书法家给你代笔,还厚颜无耻自称就是你写的,牛啊。

  不过一□□爬字的臭爹现在居然模仿王叔叔的左手书,模仿出了七八成神韵,确实是牛。

  朱标看着王袆的字,又看着亲爹模仿的字,脸板不住,笑了。

  为了面子,爹真的很拼,也真的很厉害了。等父子二人坦诚相见时,他一定要好好夸夸爹。

  王袆酒醒了之后,就完全忘记了醉酒后的事。

  朱标知道王袆这个弱点,才故意灌醉王袆。

  王袆摸摸脑袋:“我昨晚喝醉了?”

  朱标把王袆头发写的字和脚画的画拿出来,问道:“你说要送给景濂先生。”

  王袆做出一副“我想起来”(其实没有想起来)的表情,道:“送!别忘记告诉他,这是我用头发和脚画的!”

  朱标笑眯眯道:“好,我这就遣人送回去。”

  王袆得意洋洋。不愧是喝醉酒的我,这字这画真是神韵十足,一定能好好向师兄炫耀炫耀。

  王袆炫耀完之后,就去北京官学安了家。

  他去了一趟云南,风光是风光,就是身子骨颠坏了,生了一场病,累不得。

  北京比南京气候差,但这群人总觉得有朱标在的地方,生活就能过得好。所以朱元璋就让王袆去北京养身体,养好身体再回南京。

  王袆闲不住,一来北京就当起了官学老师。

  他自诩能文能武,又立下了三人灭一国的战功(王袆:我和燕云、康茂才合力嘎嘎乱杀!),学生们都很喜欢这个厉害的老师。

  朱标也把弟弟们交给王袆教导。

  虽然他自己也会教,但一个时代的人有一个时代的智慧,能青史留名的大儒更是有其值得学习的地方。只要有条件,老师越多越好,这也是“兼听则明”的体现。

  在朱标的耳提面命下,弟弟们都很老实听话,王袆直夸朱标的弟弟们都是乖学生。

  朱元璋得到王袆的信时,差点把早餐的肉粥喷出来。

  朱元璋震惊:“我家那几个臭小子,乖?!”

  众所周知,朱元璋嘴中的“我家的臭小子”不包括标儿。

  马秀英笑道:“他们上学敢不乖,标儿一定会训斥他们。”

  朱元璋擦了擦嘴:“这倒是。既然他们学得进去,干脆让宋濂他们也去轮流教教,减轻标儿的负担。”

  马秀英赞同道:“他们长大了,也该学一学理学的一些东西,才好和理学的人交流。虽然他们心里不喜,还是得装一装。”

  “理学啊。”朱元璋脸色古怪,“季仁寿和朱升年纪大了,现在还到处乱跑。我看他们也别跑了,去北京让标儿帮他们养老好了。”

  马秀英哭笑不得:“北京的气候可不是养老的好地方。”

  朱元璋道:“有标儿在,北京就是比其他地方适合养老。”

  马秀英无奈:“行行行,你说了算。但也要老先生们同意,你可不能乱来。或许老先生们想回乡?”

  朱元璋道:“我看他们是一点都不想回乡,就想到处乱跑。”

  现在季仁寿把官学都丢给了别人,自己一头扎进各地军营中。

  他和朱升现在都认为,让这些只知道听命令杀戮的兵了解自己为何要打仗,等“退伍”后就不会成为社会的负担,说不准还能成为大明的基石。

  他们都知道,文人们不会支持他们现在教授的一套。所以兵营中那些没读过书、书读得很少,又对朱元璋非常忠诚的士兵们,成为他们最好的“弟子”。

  现在他们教出来的最早的一批学生,已经卸掉盔甲,去各地当官了。

  他们俩都很激动,希望事实能证明他们是正确的。

  朱元璋原本想沿用元朝的“户籍制度”,并将其严格制度化。卂渎妏敩

  但他家标儿骂了“洪武皇帝蠢”,他立刻就放弃了“兵户制度”,改为民兵和兵役制度结合。等大明有钱了,就争取往标儿所说的“军队职业化”转变。

  据说只有强大的国家才能养得起职业军队,而职业军队的战斗力是普通军队无法比拟的。朱元璋拍着胸脯,认为大明必须是强大的国家。

  现在大明已经进入休养生息,可以逐渐对军队进行改革。

  “再过一两个月,我们就能回家了。”朱元璋提起标儿,就忍不住想念,“标儿是不是又长高了?”

  马秀英也露出思念的神色:“标儿现在正是长个头的时候。听说每个月衣服都会短一截。他早早做好了准备,把衣服往大的做,然后把长出来的袖口和裤腿缝好,身高长一截就放一截。”

  朱元璋想起皇宫里自己的庶子庶女,脸色不虞。

  他今年长时间待在南京,几个陪伴他的妃嫔相继有了身孕。

  郭宁妃先夭折了一个儿子,又得了一个儿子,现在宝贝得紧,什么东西都要最好。

  马秀英虽然自己节俭,但也怜惜郭宁妃和其孩子,便由着郭宁妃。

  朱元璋淡淡道:“标儿曾经说,孩子小时候就要教导。三岁看到老,三岁还养不好,就歪了。”

  马秀英知道朱元璋想说什么,笑道:“孩子还不会说话和走路的时候不记事。郭宁妃的儿子刚出生,现在好好哄着,等他两三岁的时候,标儿都是太子了。”

  朱元璋道:“也不能什么都让标儿来教。”

  朱元璋性子来了,马秀英都劝不动,劝得动他的人远在北京。

  于是郭宁妃刚欢喜没多久,儿子就被朱元璋送给了孙贵妃养。

  孙贵妃:“……”其实并不想养这个孩子,但还是含泪养了。

  她只能天天去马秀英处请教怎么教导孩子。虽然她有一个教养得不错的女儿,女儿和儿子不一样啊,何况还是别人的儿子。

  郭宁妃连病都不敢生,急忙养好身体,比以前更加节俭和乖顺。

  有孩子的胡顺妃和没孩子的胡贵妃都被朱元璋这一手吓到,各个也比以前更加低调。

  马秀英心中叹气,有些可怜这几个妹妹。

  朱元璋半点没有认为自己哪里不对。他对这些一直陪伴着他的女人,心中的温情总是不多的,是一个很典型的封建大男人。

  朱元璋在把郭宁妃的儿子送给孙贵妃养的时候,顺带查了查宫里的花销,越查脸越黑。

  朱元璋以后宫嫔妃不多,不需要进那么多伺候的人为由,放出了一部分宫女,又停止往宫中进宦官。

  最后他还在后宫让人开垦,种桑种棉,让妃嫔们除了上学,没事就在宫里种田织布。

  一直跟着他的老人们还好,新进的秀女和贡女们叫苦不迭。

  朱元璋理直气壮,我家皇后就喜欢种田织布,你们难道比我家皇后还娇贵。

  马秀英哭笑不得。她确实喜欢种田织布,这是爱好。但不是人人都和她一样啊。

  但朱元璋下令,她也只能手把手教导宫中女子种田织布。

  这样忙起来,后宫因进了许多新人而有些紧张的气氛,又变得平和了。

  原本那些秀女贡女虽然知道自己生前不能当高位嫔妃,也是为了生下大明的皇子而争宠的。

  现在她们都没力气争了。

  朱元璋看到后宫那些女人不开心,他就开心了,批改砍人脑袋奏折的速度也更快了。

  这样几个月过去,大明官场上下都换了一遍,朱标派去各地巡游的戏曲社都到广东唱戏了。

  全国各地都知道官场潜规则是个什么东西。

  老百姓们很少被皇帝告知官场的情况,所以他们都很相信自己得到的消息。

  于是这群老百姓们蜂拥观刑,文人们再多惋惜的诗句,都压不过老百姓们骂贪官的声音。

  这件事,在当时文章中,都被写成老百姓们愚昧。

  而未来如何,谁也不知道。

  当下的人只知道现在,大明官场杀了这么多官员,居然能顺利过渡,没起多少涟漪。

  这大概和朱元璋前些年培养了许多后备人才,现在正好能用了有关;也和朱元璋牢牢掌控着兵权有关。

  经过这次官场大动荡,朱元璋的耳根清净了多少。

  他说要改革官场制度的时候,官员们几乎一致通过,没有和他唱反调的人。

  朱元璋表示,当暴君真爽。

  正准备致仕的李善长表示自己的拳头痒了。

  到秋季的时候,朱元璋终于能带着马秀英去北京过年,顺便把一众老臣也带去了。

  生了一场病,错过了在朝堂看好戏,捶胸顿足至今的徐达也被朱元璋带上了。

  “你的身体怎么突然变差了?赶紧去找标儿给你调理调理。”朱元璋很关心徐达的身体。

  徐达笑道:“我就是突然感染了风寒,哪需要标儿给我调理?”

  李文忠欲言又止。

  徐达感染了风寒,不是应该在更温暖的南方过年吗?舅舅你把徐达叫去北京过年,是想让徐达再感染一次风寒吗?

  但朱元璋和徐达两人都认为没问题,李文忠也不好说话。

  他现在正在头疼,要怎么告诉朱标,他又多了一个庶弟。

  希望标儿不要生气。

  应该不会?

  朱标根本没空生气。他现在欣喜若狂。

  已经出海许久的陈迪终于回来了。他居然带回来了一船“东大陆”的人!

  这东大陆,当然就是朱标心心念念的“美洲大陆”!

  之前陈迪带着几艘蒸汽船出海,说要去远一点的地方。朱标还以为陈迪是要开辟西欧航道。谁知道,陈迪居然是往更东边去了。

  陈迪一直坚信朱标所说的“东大陆”的存在,朝着东边一直前进,经历了许多险情,终于到了东大陆。

  当陈迪到达东大陆的时候,全船被东大陆的部落人热情接待,并且帮他们建造住处,送给他们食物。

  陈迪比划着告诉他们,自己是来找新的粮食的时候,当地人非常慷慨地向他们分享种子和培育方法。

  陈迪当然礼尚往来,也给了他们大明的农作物种子,和大明的丝绸陶瓷。

  当地人非常高兴。接待陈迪的部落酋长立刻和陈迪在部落神灵的见证下,由部落巫师主持仪式,成为了异性兄弟。

  因为大明人和当地人的长相有相似的地方,巫师又从部落神话中得知,当地人可能“自西方来”。他们猜测大明可能是部落神话中的“圣地”。

  于是陈迪回来的时候,部落酋长让自己的儿子和部落巫师的继承人,带着一群人一同回来,想看看兄弟口中的“大明”。

  这群人都是部落中最会种地的人。

  朱标惊讶地下巴都要掉了。

  到达新大陆的时候遇到极端天气,被当地人救下并热情接待,这件事好耳熟啊。

  这不就是感恩节的起源吗?

  但感恩节就留下了一个虚伪的节日,而大明的船长则和当地酋长结为兄弟,还带着一船人来大明了?

  不愧是我们泱泱华夏,日月大明啊。这道德感就是不一样。

  朱标基于这件事与“感恩节”起源的超高相似度而惊讶。除他之外,所有人都对陈迪所作所为没有一点惊讶。

  陈迪所做的事不是理所当然吗?别人对你好,救了你的命,无私地教导你怎么种新的粮食作物,陈迪自然也要对他们好啊。

  虽然大家语言不通,但大明幅员辽阔,不识字又乡音不同的人太多,大家都习惯了比划。

  靠着比划,大明人很快就和这几十个东大陆的人聊上了。

  东大陆的人迅速换上了大明的衣冠,习惯了大明的生活。

  他们没有文字,但部落巫师会传承一种类似文字的特殊符号,记载他们想要传承的故事。

  那位年轻的巫师十分聪明,很快就学会了用毛笔和纸张,每天手不离笔,每天都会记录下一大堆东西。

  朱标十分喜欢这个好学的年轻人,送给他启蒙书本,让朱棣和朱橚教导他学习大明的文字和官话。

  不知道是不是巫师继承人真的有比较特殊的天赋,只一个月,这位年轻人就能磕磕绊绊说大明话,还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陈东”。

  “陈”是跟着陈迪姓,“东”表示他从大明东方而来。这个名字看似简单,对陈东而言,十分有意义。

  “我想,学,做纸,和墨。”陈东问道,“可以,用什么换吗?”

  他把自己带来的珍宝都拿了出来。

  朱标笑道:“你们带来的粮食,已经足以交换了。”

  玉米!红薯!土豆!辣椒!西红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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