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读文学>其它小说>美人病抱寒霜剑>第 125 章 晚风吹月上天心(下)
  塔木兀尔挑眉望过来,温恪神容自若地直起身,似笑非笑地望着沈绰:

  “沈大人胆小如鼷,竟不如那鹑杆上挂着的两只油子,连玩笑都开不起,当真无趣得很。”

  沈绰面色忽红忽白,他刚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转到温恪口中,竟成了轻飘飘一句“玩笑话”,一口老血哽在喉头,气得脸色发青:

  “……犬奴,取我金蝉冠来。”

  “沈、沈二爷原谅则个,营盘离这儿少说三里远,奴、奴才腿脚慢,恐怕……”

  “废什么话,啊?爷爷让你去,那是抬举你!呵,腿脚慢你想尝尝没腿没脚的滋味么?!”

  沈绰勃然大怒,面色由青转白。

  他今番教鹤奴与贵霜王子看了笑话,脸色本就难看得很,如今竟连一个卑贱的下奴也敢同他呛声,火气噌地当胸窜起,劈头一鞭抽在那犬奴背上。

  “啊呀!二爷饶命,二爷饶命!奴才不敢,奴才不敢!”

  “滚边儿去!”

  鞭声破风,如惊雷炸响,那犬奴瑟缩着挨了数鞭,满脸溅朱,战战兢兢跪伏在地,不敢言,更不敢怒。

  温恪不悦地皱起眉,龙雀似通主人意,不耐烦地打了个响鼻。

  鲜血顺着犬奴的面颊,淋漓滴落在深黑的泥地里。几条花舌大狼青猛地窜来,胡乱舐着地上的人血,兴奋得双目赤红,狺狺乱吠。

  沈绰冷哼一声,践踏着奴隶的尊严,面色稍霁。他慢条斯理地收了马鞭,意有所指地乜了鹤奴一眼,随手挽了个髻,对塔木兀尔笑道:

  “这犬奴不曾驯好,让三殿下见笑了。若按我们上京城的规矩,刚收进下瓦子的奴仆,都要费上少则一月、多则数年的功夫,好好鞭策熬打,挫磨一番傲气,等奴性入骨,自然收拾得服服帖帖,半个不字也不敢说。”

  塔木兀尔翠眸微眯,沈绰只当他是同道中人,弯眼一笑,低语道:

  “鹤奴入我府中,不过月余。这奴才能捱得很,旁的手段都不会皱一下眉,唯有疼得狠了,才会极低地喘息两声。若殿下有意,沈某自当将下瓦子驭奴挫骨的法子一一详述,譬如怎样才能让他疼得长记性,不留伤疤,却筋骨寸断,孤零零地蜷在屋角,疼得瑟瑟发抖”

  “沈绰!”

  温恪脸色铁青,冷声打断道:“你除了会这些不入流的歪门邪道,还会些什么?不谈诗书礼乐,就连御射两样都比不过我,遑论比你哥哥。”

  沈绰的笑瞬间僵在脸上。

  上京世家提起沈铎,所有人都不吝谥美之辞,张口闭口都是谦谦君子、温良俭让。沈铎的荣光是他永远的意难平,就算不挂在嘴边,总也埋在心底

  痛脚被人狠狠踩中,沈绰浑似斗败的公鸡,当即撕破面相,勃然大怒:

  “沈铎?他还不配同我比!温大人今早吃枪药了?一而再、再而三地出言挑衅!下官虽位卑言轻,却也是八大世家正经的嫡出子温大人大话说得漂亮,允文允武,当真了不得!下官斗胆问你,你可敢堂堂正正同我比比这射御之术?”

  “求之不得!”

  温恪目似寒星,沈绰矫首昂视,二人对视一眼,谁也不甘下风,拨转马头,箭也似的冲上林坡,奔去草海里。

  晴空一碧如洗,唯有山峦与山峦相接处,飘着几缕淡烟色的浮云。

  一匹骊驹,一匹赤火驹,两匹烈马化作两道流星,踏过浅溪泥淖,驰过龙泉大营,比肩竞逐,嘶风裂电。

  远处围观的文武朝官与世家子弟不明就里,高声喝彩,但见那两道流星快马飞至燕山山前,马蹄飒沓,飕地一斜,骊驹上那绯衣少年拈弓搭箭,雪亮的箭光破空射去,掠过浮云,稳稳攫下一只斑头雁。

  “好!”

  沐苍霖高声笑赞,他眼睛尖得很,那一箭正穿雁子双曈,当真是难得的好箭法。他远远观了一会儿,心潮澎湃,难免技痒,解弓试了试弦,从箭壶中取出一支白羽箭。

  “噫,文状元也要猎雁,诸君快来瞧新鲜!”

  沐苍霖闻言,笑骂一声,刚将羽箭搭在弦上,转头瞧见张秉谦蹲在营盘边摆弄炊具,他一个不会骑射的文弱书生,想必在龙泉夏猎难熬得很。

  沐苍霖放下角弓,在众人起哄声里三两步走上前去,一把将张秉谦手里的长柄漏勺端走,哐啷丢在左手边的铜釜里,朗声笑道:

  “老张,上回就说要教你骑术,择日不如撞日,左右闲着无事,就今天了!哎哎哎,这稀菜粥别煮啦,赶紧交给夏丏飞他们。”

  张秉谦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抹了把额头的汗水,抖袖站起。远处鞭声啪地一响,一骑烈火驹追上青骊驹,鞍上那青衣少年挽起长弓,瞄准青空四散飞逃的雁群。

  赤驹之后,遥遥传来几声犬吠,七匹威风凛凛的獒犬在草间甩尾闻嗅,争抢着叼起一只射碎的雁雏。

  “都说探花郎同沈二公子私交甚笃,撇开沈温两家的世交,他俩又是从小玩到大的情谊。从前一个书院读书,如今到上京城,也算同年入仕同朝为官年岁相仿,志趣相投,得友如此,岂不快哉。”

  张秉谦拨弄着牛皮酒袋,晃了晃里头的清茶,随意呷一口:“你羡慕?”

  沐苍霖笑道:“从陇右到上京,放眼这大江南北,何处没有我沐苍霖的朋友。老张,你稍等,我这就去挑两匹好马。”

  远处围观的众人只道温恪与沈绰打马嬉猎,情谊深长,岂料和风之下暗潮汹涌,二人处处针锋相对,铆足一口劲,恨不能将对方一枪撂下马来。

  烈日,焚风,汗水从额角滚落。

  温恪呼吸微重,一勒缰绳,冷沉的墨眸里似凝着一层霜,目光含煞,挑衅地锁在沈绰身上。他用尽平生之力隐忍着怒火,闷不做声,却似个火.药桶,憋足了一口气,一点就炸:

  “猎雁,赛马,驭犬还有什么,我同你比。”

  “猎雁算得了什么?要赌,就赌个大的,”沈绰嗤笑一声,扬鞭一指远处苍茫的燕山,“官家立了今番夏猎头筹赏赐,谁能猎得珍禽猛兽,谁便能得官家青眼这匹白毛狐狸,我沈绰要定了。”

  张秉谦驾着一匹花栗马,在太阳下慢吞吞地跑了没几圈,又晒又渴,累得半死。

  沐苍霖好心将他扶下来,又嘴贱着笑话人家底子虚,张秉谦理都不理,赌气又要上马,沐苍霖连忙将他拉去凉棚里歇着,一边很狗腿地递上凉茶,一边给人打扇:

  “咦,沈二公子呢?”

  边上几个认识的世家子笑答:“说是见着罴熊掌印,领着十多头獒犬追去深林,就数他冲得最快,约莫想拔得夏猎头筹呢。”

  “哈哈,是极。今番头奖真是好漂亮的一匹白狐狸,这身绒毛若做成裘氅送给心上人,三九严冬里暖暖地偎了,不知多可心呢。”

  沐苍霖哦了一声,不再追问。在场谁不知沈氏与温氏两族素为世交,众人只当他二人戏耍打闹,谁都不曾放在心上。

  初夏雨后,林地满是枯枝烂叶。

  苔痕历历,湿泞、潮滑,沈绰轻抖马缰,循着山道两侧倒伏的草木,与地上零星的罴熊足印,一骑当先冲去,翻过一座山头,没入深林里。

  十多头獒犬埋在草叶间细细寻嗅,沈绰挥刀斩开荆棘,领头一匹大狼青忽然人立而起,兴奋地甩尾低吠,沈绰眼睛一亮,大喜过望。

  猎物就在前方!

  沈绰手心微微发汗,心跳如鼓。

  白狐与荣耀如在目前,他回头瞧了一眼温恪,见对方不远不近地缀在后面,心下难免焦急,一扬鞭,打马向犬群冲去。

  青苔擦过铁蹄,林深露重,山石嶙峋。獒犬围拥在一处低矮的林木间,正切切啮咬着什么。突然,一匹彤毛黑犬竖起双耳,亮出带血的獠牙,颈毛根根立起,喉间呜咽,滚出几声低哑的咆哮。

  这声音不是侦猎,而是示警。

  沈绰心里打了个突,直觉不对劲起来,他急急勒扯缰绳,烈火驹一个趵跃,马蹄猛地打了个滑,溜过润翠的苔藓,犬群狺狺乱吠,双目赤红,疯了般缠斗一处。

  面前是一块断石,石下狼藉一片,湿漉漉的青泥苔上,竟全是暗红的鲜血!

  “吁”

  沈绰瞳孔骤缩,扯住骏马急急后仰

  一切,却已来不及了。

  烈火驹马失前蹄,狠狠跪折在地。

  沈绰猛地颠摔下马,还未及失声惊呼,额角磕着枯松,又接连滚过几块嶙峋山石,眼前一阵发黑,跌得头晕目眩。

  碎石,败叶,烂泥,血污,沈二爷一身昂贵的石青箭袖朝服被粗砺的山石挂得褴褛不堪。沈绰挣扎着要爬起,腰间猝然一疼,他抽了口凉气,耳膜一阵阵地嗡响,隐隐约约间,是骏马嘶声哀鸣,与呶呶犬吠。

  沈绰睁开眼,定睛一望,石下哪有什么罴熊的踪迹,十多头獒犬哄抢着的,赫然是一具森森兽骨。骨下鲜血淋漓,皮肉都被啖尽了,獒犬犹自贪恋不去,一点点舔舐着淌落石缝的斑驳血痕。

  “……晦气。”

  猎弓与宝刀早不知摔哪儿去了,沈绰瘫在地上喘着粗气,艰难地抬起手。

  二公子娇贵的皮肤早被怪石擦破,淡淡的血腥气在风中氤氲。山风栗烈,耳边忽然传来热热的哈气声,沈绰头皮一麻,偏头一看,惊恐地睁大了眼。

  青背,白闪,蝙蝠纹。

  那是一条额生赤纹的花舌大狼青,他最爱的猎犬,“大四喜”。

  狼青双目皆赤,一瞬不瞬地盯着主人手臂的疮口,獒犬刁狠的竖瞳里,渐渐冒出凶戾的精光。

  腥臭的涎水从獒犬舌尖滴落。

  “呜汪!”

  “不,不不!滚开你这不知好歹的孽畜,找死不成!”

  狼青见了血,兴奋地摆尾大吠,竟连主人都不认得,三两下将沈绰臂上血迹舐尽,意犹未尽地舔了舔鼻尖,亮出獠牙,张口便啮!

  沈绰惨叫一声,几乎听见了自己桡骨碎裂的声响。他眼前一黑,倒抽一口凉气,一手拼了命地掰住犬头,一边粗喘着往断石上张望。

  啮咬着兽骨的七八头獒犬警觉地立起耳朵,纷纷侧头朝新鲜血气处闻嗅。沈绰大惊失色,余光忽然瞥见上方一道身影,他定睛一看,大喜过望,一迭声高喊:

  “……温、温大人,温恪,恪儿!救、救我!”大狼青死不松口,沈绰猛地踹在犬腹上,破口大骂,“你这眼盲心瞎的白眼狼,扒皮、剜心、抽筋、剔骨!”

  温恪坐在鞍上,冷眼望着他。

  一方断石,一处低谷,再往下,山风呼啸,赫然是一处纵深十余丈的断崖。兽血涂满石台,台下白骨森森,十多头青背恶犬狺狺乱吠,虎视眈眈望着角落里手无寸铁的可怜人。

  腥臭难闻的血气弥散在风里,浮云蔽日,天色瓦灰一切的一切,都像极了那日下瓦子晾鹰台。

  只不过,今番殪兽的不再是卑若泥尘的侍剑奴,而是高高在上的沈氏二公子,沈绰。

  “你要我救你?”

  獒犬死死叼住沈绰的臂膀,沈二爷疼得涕泗横流,绝望地大声哭喊:“恪儿救我,恪儿救我!”

  温恪冷笑一声,滔天的恨意涌上心头,眼底早已不带半点温度,漠然地望着那人在獒犬口下痛呼流涕。

  血气冲天,犬吠呶呶,渐渐地,那匹花舌獒犬幻作雪背白狼,哀哭呼号的贵公子,幻作满身血污、病容憔悴的阿鹤。

  温恪的眼圈一下子红了。

  每多看一眼,心里都针扎似的疼,一只獒犬尚且如此,遑论他的澡雪病骨支离,独对一群饿了三天三夜的白狼!

  他来救沈绰,那谁来救他的鹤仙儿呢?!

  那是他焚了香,饲了血,殚精竭虑、呕心沥血才从“相思泪”下抢回来的心上人,素怀旧疾,又爱生病,平日里稍稍吹着凉风就要咳喘旬月,真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

  沈绰他怎么敢!他怎么敢!

  “救我,恪儿!求、求你……我们两家素为世交,你、你不能见死不救!啊”

  斜刺里飞来一道灿烂的流光,堪堪擦过沈绰的眉睫,卜地一声,险之又险地贴着他鼻梁,狠狠扎入獒犬腹中。

  腥热的狗血溅了一头一身,沈绰惊魂未定,大口喘着粗气。一柄漂亮的长刀插在獒犬胸腹处,狼青软倒在地,犹不松口,低低呜咽。

  他认得这把刀。

  金吞口,鲨皮鞘,刃窄而薄,舞时劈风有声,音若春雷阵阵。

  刀铭“醉东风”。

  沈绰喜极而泣,他就知道温恪还惦念着旧情,一迭声道:“温大人,谢了。能不能帮”

  话音未落,温恪将沈绰一把掀翻在地,疾电般探出手,死死扼住他的咽喉。沈绰猛咳一声,在草地上拼命扭动挣扎,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

  “恪……恪儿。”

  滑腻的兽血从沈绰下颌淌落,温恪眉目含霜,一寸寸收拢五指。沈绰呼吸一窒,艰难地发出“嗬嗬”声,眼花耳热之际,眼前人竟变得无比陌生,绯袍玉面,冷峻无情,酷肖地狱阎罗。

  “像这样的荒山野岭,我似乎应该看着那些猎犬一口咬断你的咽喉,就着热血,啃尽尸骨。此地兽骨森森,多你一个沈绰,倒也算神不知,鬼不觉。”

  獒犬胸腹处插着“醉东风”,犬牙依旧死死咬在沈绰臂上,一旁的猎犬眼冒精光,却又忌惮地望向温恪,迟疑徘徊,似不敢过来。

  山风寂寂,四野无人。

  三尺之外便是一处深渊断崖,苍鹰的尖啸掠过天际,林露滚落松针,答地滴在额头,沈绰猛地打了个寒战,直从天灵冻到脚底。

  “你动了他多少次,用什么伤的他。说话!”

  沈绰脸色涨红,一个音也发不出。温恪将虎口稍稍松开,沈绰大口喘着气,还未及开口,温恪冷笑一声,膝盖用力一顶,沈绰当即“啊”地痛呼一声:

  “温恪,你、你公报私仇!信不信我上奏官家!”

  沈绰牙关打战,嗓音颤抖,温恪嗤笑一声,言语间尽是轻蔑:

  “呵,谁不知你沈二公子争强好胜,爱慕虚荣,寻得罴熊印的是你,当先一个投入深林的,也是你沈二爷骑术不精,失足跌落山崖,可惜可叹。”

  沈绰头皮一麻,前后一想,瞬间勃然大怒:“温恪,你激我?!”

  “再问你一遍。你动了他多少次,又是用什么伤的他。”温恪危险地眯起眼,一手扣住沈绰的下颌,一手按住“醉东风”,刀柄猛地向下一沉,“我有的是时间,不妨陪你慢慢耗。”

  獒犬哀嚎一声,尖利的犬牙刺过沈绰臂膀的血窟窿,沈绰疼得倒抽一口凉气,血气随风弥散,远处几匹恶犬摆尾乱吠,蠢蠢欲动。

  “我……你说的谁啊!”

  “侍剑奴。”

  “我沈氏的侍剑奴没有上百也有几十,这些东西刀山火海里来去,一个个短命得很,能捱过三年的,屈指可数。”

  “鹤奴呢?!”尽管万般不愿,温恪不得不咬牙切齿念出这两个字,“你对他动了什么手段?伤在何处?!”

  沈绰愣了愣,古怪地笑了:“……鹤奴?你想要他?那可真是……”

  温恪心头一跳,沈绰咳了两声,滑稽地望着他:“鹤奴背上的奴印可不一般,要我看,八成是出自刑狱酷吏之手拿烧红的铁板,烫上的。”

  “……你从何得知。”

  “无凭无据,猜的。您是大理寺正,对这些刑名之道当比下官清楚得多。可惜他的奴契清清白白,又加盖了京兆府大印,想来不似作假。”沈绰喘了口气,故作轻松地笑道,“当然,这些都不重要了。”

  “什么意思?”

  “温大人总不会以为,单凭一个病恹恹的侍剑奴,就能风风光光斩首贵霜第一武士吧?他能当此殊荣,自然是靠我沈氏千金求得的虎狼之药此药性烈,全凭一口气吊着;气血充盈,便是天下第一高手,等耗得心血枯竭,纵使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他!”

  “沈绰,我操.你祖宗!你敢动他,我就敢让你尝尝从云端跌落泥潭的滋味!”

  温恪怒火攻心,再顾不得劳什子的仁义礼信,破口大骂:

  “颈缚奴锁,背刺奴印,再鬻给下瓦子最低贱的勾栏院,活生生丢进晾鹰台饿了三天三夜的白狼,一百零七头伺候你一个,喜欢么?!”

  温恪死死扣住沈绰的下颌,咬牙切齿道:“狠话撂在这儿,你胆敢踩着他的血搏官家龙颜大悦,我势必让你沈氏上下七十六口的血,从西四牌楼淌到长安街!”

  沈绰从未见过温恪这般暴怒模样,登时被他唬住:“你……我……一个快死的贱奴而已,何必这么动气?”

  “闭嘴!”

  温恪根本听不得半分诋毁魏殳的话,一拳揍在沈绰鼻梁上:

  “你也算在临江做惯了土皇帝,如何到了上京城,反倒成了只会溜须拍马、阿谀奉承的软骨头,竟还长了本事,学着那些窃国贼向贵霜人摇尾乞怜你这样的孬种,活该被自己养的狗反咬一口。”

  温恪每说一字,沈绰的脸色就难看一分,那一拳打得毫不惜力,沈二爷登时鼻青脸肿,血流如注。

  “我、我没有……”

  温恪见他一副可怜可恨的模样,心底一阵厌烦。他大发慈悲地放开手,将“醉东风”猛地拍回鞘中,用尽平生之力忍耐下心头的杀意,良久之后,翻身上马:

  “滚吧。别让我再看见你。”

  火辣辣的艳阳高挂中天,道旁的猎犬都拖出舌来,趴在榆荫里,张着嘴喘气。

  “吃饭了吃饭了!一人一碗啊,不许多贪!榜眼郎张大人亲手煮的粥,好心赏给你们几个奴才。”

  几个奴隶呆呆地捧着破碗,等着布粥杂役慢吞吞地过来,另几个抱着旧衣,赤膊在树荫下扪虱子。

  张秉谦大人的手艺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一锅粥煮成清水样。

  杂役颠起汤勺,给鹤奴盛了一碗,褐黄褐黄的锅巴在清汤寡水中翻涌,须臾后,极敷衍地漂起三根黄脸婆似的青菜叶。

  鹤奴取了竹筷,在碗底拨弄一番,实在没什么胃口。他刚想将碗放下,岂料那布粥杂役去而复返,怀抱一大盆红辣椒油,不要钱似的地给他淋上小半碗:

  “状元郎老家的火烧天,永登顶顶辣的好东西。今儿算是有口福了!”

  众奴一迭声地道谢,待布粥杂役远远地离去,鹤奴默不作声地将这碗又红又焦的辣粥推在一边,四顾无人,从袖中摸出一卷小笺,掩在手心匆匆阅罢,划开火折,将笺子焚作飞灰。

  太阳热辣辣地晒着,已过午后了。树丛中传来懒洋洋的蝉鸣,一声接着一声,拖着长调子,噪得人心烦意乱。

  炊烟自不远处营寨飘来,伴着官宦子弟饮酒笑谈声,鹤奴一日不曾用饭,迟疑许久,偷偷从怀中摸出一个小小的油纸包,里头的东西,已被压得很扁了。

  他很挑剔地蹙起眉,闻了闻纸袋,见这东西不曾沾染贵霜王帐中的熏香,这才慢吞吞地将纸包挑开。

  金灿灿的阳光洒下来,映着油纸包里金灿灿的酥饼。酥饼不多,一共才三块,正是昨夜温恪从御厨那儿讨来的珑缠荔枝甘露饼。

  鹤奴低头嗅了嗅,酥饼带着荔枝清软的芳香,想来很甜。他面色稍霁,小小咬一口,放了一夜的酥皮早已变得又韧又绵,馅料流心,尝在口中,味道却酸中带涩。

  鹤奴有些疑惑,他正打算挑开皮子瞧个究竟,耳边忽然遥遥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鹤奴抬眸一望,却见温恪打马驰来,一张俊脸冷得像冰,活像谁欠了他十万两金铢似的。

  鹤奴做贼心虚,惊了一跳,他慌忙将荔枝饼投入粥碗,又拨上厚厚一层辣子油,若无其事地将那辛辣无比的东西挑入口中,眼泪一下子呛出来。

  温恪翻身下马,将马鞭别在腰际:“这是谁给你盛的饭?”

  永登的辣椒,出了名的“火烧天”。

  鹤奴并不答话,温恪却知道,他的澡雪是一点点辣都碰不得的。

  温恪望着那人默不作声地将辣椒咽下,色泽浅淡的薄唇被辣油烫得绯红,心疼得要命,将鹤奴的粗瓷碗粗暴地抢过,打开食匣子,把自己的岫玉碟重重磕在他面前。

  “……你吃这个。”

  鹤奴愣了愣,一众鹰奴犬奴纷纷侧目看他,又麻木地转过头去。

  “谢温大人赏赐。”

  温大人,又是温大人。

  温恪一口气怄在心口,恨不能狠狠罚他,可想想又哪里舍得。

  探花郎撩起袍裾,席地而坐,闷不做声地吃了几口,“火烧天”辣得人眼底一涩,温恪将这苦涩的滋味吞入腹中,眼角竟不自觉地涌起一层水汽。

  他食不知味地拨了拨辣油,稀薄的素粥在碗底一漾,手中的竹筷却忽然戳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温恪夹起一看,那东西被辣椒油染成艳红色,挑开芯子,赫然是隔夜的荔枝饼。

  天炎气燥,荔枝饼已经放坏了。

  这样不值钱的馊饼子竟被鹤仙儿宝贝似的揣着,温恪眼角微红,眉睫一颤,滚出泪来。

  他慌忙抹了抹,偷偷瞥了鹤奴一眼,见那人不曾发现,这才偏过头去,慢慢将坏掉的饼子一口口吃完。

  围猎第一日很快在笑闹声中过去,夜幕低垂,燕山横卧天边,好似铁灰色的兽脊,东方苍青的暮色里,挂着一弯窄窄的上弦月。

  鹤奴收了弓,将素霓剑别回腰际。

  散花白已死,枯等一日,再无鹰鹫,鹤奴走去鹑杆旁,挑开油子脚边系的绳索,那鸽子咕咕叫了两声,轻轻啄了啄他的手背,扑棱棱飞入夜色里。

  “你对一只鸽子都这样好,偏对我薄情寡意。”

  鹤奴转过身,戒备地望着来人,右手轻轻搭在剑上。温恪才不怵他,轻笑一声,三两步走近,轻而易举地将鹤奴堵在低矮的鹰铺里。

  鹰铺很小,只能容纳两三人,窒闷的空间里,静得呼吸可闻。透过天顶微小的石隙,隐约可以望见青空里闪烁的星星。

  微风骀荡,拂起石铺间挥之不去的、禽类身上的膻味,与鸟粪的臭气,温恪就这么借着微弱的星光,望着鹤奴握弓的手。

  长久的沉默中,鹤奴终于忍不住道:“温大人。”

  “我的心上人也有这样一双好看的手。”温恪忽然出声道,“那双手覆着我,一点点教我如何握望把,如何扣弓弦。”

  鹤奴握着弓的手微微收紧,温恪的嗓音忽然变得低沉又轻柔:“他……他还送了我一把自己最心爱的小弓,却因我之过,毁于父亲之手。”

  “是我对不起他。”温恪心底一酸,哑声道,“这一路走来,我都在仰望他。集英殿也好,琼王台也好,世人都说温小郎君才冠京华,十六岁的探花郎德宏才羡,只有我才知道,那些都是假的。

  “我只是一个邯郸学步的门徒,仰望着高飞青天的白鹤。从诗文经义,到骑射刀法,甚至我写在雪浪纸上的每一笔每一划,全是他的影子。”

  温恪自嘲一笑,话音里多了三分落寞七分萧索:“可我拼尽全力,却从来都追不上他。鹤仙儿嫌我又笨又傻,才一转身的功夫,我的白鹤已飞得不见了。”

  温恪见鹤奴默然不语,敛下所有情绪,弯眼笑道:“……放鹤轩永远是他的家。我愿意等我忘归的鹤,飞回来。”

  温恪眉眼低垂,从腰间解下一只牛皮酒袋,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小温大人的酒袋里,装的从来都是清水。

  他单手将酒袋叩开,鹤奴似乎意识到温恪的意图,竟有些慌乱地站起身:“……我该走了。”

  鹰铺很矮,鹤奴这样高挑的人,毫无意外地“咚”一声撞上石壁。温恪既心疼又好笑,揽着他的腰将人拉回来,略一施力,将他温柔地迫在墙角。

  “疼不疼?让我瞧瞧,红了没有。”

  温恪小心地撩开鹤奴额边的发丝,指腹轻柔地摩挲着他的额角,鹤奴呼吸一促,温恪松开手,耳边传来那人清清冷冷的声音,嗓音带着一线哑意,烧得人颊边一烫:

  “天色不早了。若我再不回去,三殿下会责罚的。”

  “不管他。塔木兀尔若敢动你,我便将你抱回账去。”

  温恪托起鹤奴的手,不悦地皱起眉。

  湿漉漉的冷泉流在手背上,鹤奴轻轻抽了口气,黯淡的星光下,温恪从怀中取出一方素绢,小心翼翼地将那人手背伤痕处淤泥与沙砾沾去。

  “玉灵散呢?哥哥用了没有。”

  鹤奴沉默了一会儿,从怀中摸出一个小瓷瓶,递给温恪。温恪没好气地哼了一声,埋怨道:“罚你的法子我都想好了,算你乖觉,总算愿承我的情。”

  玉灵散敷在伤处,凉凉的,很舒服,低矮的鹰铺间,转瞬氤氲起很清逸的草药香。温恪怕他伤处沾着尘污,撕下一截亵衣衣袖,很小心地裹缠在敷涂药粉的地方。

  探花郎的衣裳本是一丝不苟地束着,如今麒麟云纹带散落在地,衣襟半敞,在皎洁的月光下,半掩着浅蜜色的胸膛。

  鹤奴别开眼,温恪低笑一声,轻轻勾了勾他的手心:

  “疼不疼?”

  “不疼。”

  温恪微笑起来,在鹤奴手背上吻了吻,低声道:“是恪儿打的结。澡雪拆不掉的。”

  今夜的星光很美。

  映着这不合时宜的鹰铺,与他不合时宜的爱。

  温恪想起沈绰的那一句“难捱过三年”,忽觉人生苦短,同心上人在一起的每一个旦夕,都显得那样可贵。他眼圈微红,将鹤奴紧紧抱在怀里,低声问:

  “……塔木兀尔有没有欺负你?”

  鹤奴迟疑片刻,摇了摇头。

  “可他今日点了熏香,对不对?你一定难受得紧。”温恪心里又酸又气,委屈道,“恪儿已长大了,可以保护哥哥。你喜欢荔枝饼,我……我也可以学着做。虽然我的手艺一点也不好,澡雪愿意等我慢慢学吗?”

  “温大人不必如此”

  温恪忽然低下头,轻轻点在鹤奴唇上:“不许唤我温大人,也不要对我像陌生人那样客气。说一次,罚一个吻。”

  冰凉的银遮面贴在颊边,鹤仙儿的唇却那样柔软。温恪抬手将遮面解下,心疼地抚过鹤奴脸上大片的火烧瘢痕,问:

  “这是怎么回事?”

  “一点陈伤罢了。”

  “澡雪,你骗人。”温恪嗓音低哑,一寸寸抚过鹤奴的脊背,“……比半年前又清减了好多。你身上究竟藏了多少伤?”

  鹤奴沉默了一瞬,温恪心头一紧,呼吸微沉。

  “哥哥,我改主意了。”温恪轻轻撩起他的发丝,“我不想再替你配玉灵散了。桃符既已许我,阿鹤便是我的人我不许你身上再添半点新伤。”

  当啷一声轻响,银遮面跌落在地。

  鹤奴猝然抬眸,一个轻柔的吻,小心翼翼地落在他眉心。滚烫的气息喷洒在额角,一寸寸蔓至耳侧,鹤奴偏头躲开,右手按在剑上,没什么气势地威胁道:

  “还请温大人自重。”

  温恪敛下眸子,一把扣住鹤奴的手。

  细碎的吻,从眉梢抚至唇角,晚风微凉,肌肤却有如火烧,酥酥麻麻地痒。

  鹤奴呼吸急促了三分,被吻得脊背发软,搭在素霓剑上的手不自觉地收紧,朱红的剑穗轻轻一荡,不情愿地委顿在地,勾缠着天下乐晕锦上的绣麒麟。

  星辉如碎银,月华似流水。

  银遮面静静躺在山石边,冰冰清光映出遮面上缱绻的流云,与高飞的白鹤。

  温恪随意抖了抖衣衫,将衣带叠在手中。四野寂寂,他拂落头顶的草叶,打低矮的鹰铺出来。

  “……温大人。”

  温恪脚步一顿,循声望去,灿烂的星光下,安广厦就这么静静地站在鹰铺外,不知看了多久。

  作者有话要说:我……我鬼混回来了qwq

  众人:你还有脸回来???

  橘猫顶锅盖逃跑并扔给温恪一位很难对付的大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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