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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40:MartyrsRoad(殉者之路)

  插入烛台铁刺上的眼球,在游曳的烛光和白光粼粼水波晃动下,宛如活物那般,看得我触目惊心,忙将之甩到一旁,干呕起来。

  眼珠在这尽力一摔下脱出烛尖,滚落进汨汨流淌的污水中,随波沉浮,不消几分钟,被冲得无影无踪。

  那具花螳螂尸骸果真是碎骨骷髅的遗蜕吗?这种说法大家各执一词,所有疑点集中在残骸遗体内的软肉究竟跑哪去了,这同时也是彼此意见的最大分歧点。在废宅底庭击倒的第一个碎颅者,它死后外甲开裂,从腹部位置掉落五官挤在一起的肉团。这东西虚弱无力,丝毫威胁性也没有,它应该是和外甲属于共生的关系,就像是人类的大脑。而照理说,花螳螂体内也应该有同样这么坨死肉,但实际我们在藏品室内并无发现。它或许已经逃脱,也或许掉落在其他不为人知的角落。不论怎样,随着时间流逝,软肉必然难逃一死。

  而适才忽然杀出的碎骨骷髅就是完全不同的存在,首先,作为软肉它显得太高大,完全塞不进花螳螂遗骸中;其次,软肉无法自行移动,它不过是个控制外壳的中枢大脑,但碎骨骷髅不是,它拥有超强杀伤力;最后,软肉无法在原有基础上殖生出附属节肢,但那鬼东西可以。

  这种种的差异表明,两者是不同的东西,当然,也或许是雌雄有别。总之这一团浆糊,我们谁都理不清,能够遇不上甚至也不愿去釐清。

  Alex盘腿坐在这个六角形池子中央,缓缓道出心头的推断。前后两只碎颅者,严格来说本质都是人类,在遭遇到难以想象的强大敌人袭击后,成了行尸走肉。这一点,在小吕库古墙头留下的暗文字里,已说明得十分详细。不论它们是否还有意识,起码肌体仍然活着,或许在漫长岁月里,处在极度潮湿的环境下,被各种海河生物寄居,尸皮逐渐变得坚韧无比,坚如铁石。

  一旦身躯遭受巨大摧残,躲藏内部的真身就会抛弃皮囊消声远遁,以求获取恢复继续寻机袭扰活人。第一只碎颅者因陷入水银河脱不了身,体内的软肉无法移走,因此死在混凝土块和标枪下。而挟裹马洛窜走的那只花螳螂,我们沿路只见其抛下的皮囊,误以为力竭而亡,实则不然!因为躲藏其铁甲之下的肉身,至始至终都未出现。直到储藏室大火燃起,它被烧焦的那一刻,才大致看清外形。所以要彻底解除威胁,只有找到软弱的真身才能一击毙杀!

  “尽管你分析得头头是道,但却忽略了最重要的疑点没法佐证,这个待会再说,”我朝着背包努努嘴,问胖子道:“咱们的荧光喷漆还有几罐?”

  “还有一些,但都在正厅卧室的背囊里,游水过来时只随身带着一罐,在底厅近距离接战后,就全部用完了。”范斯显得满不在乎,拍拍背包,道:“不过,咱们现在有了新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尖椒玻璃泡。就算再遇上碎颅者也不怕,该怎么来就怎么来!”

  “玻璃泡嘛,你是不能再摔了,光为了练手和修发电机,就给你白白浪费了三个。”Alex埋怨地瞪了他一眼,解开背包查看起来。目前还剩四个,他稍作分配,提给我两个,他们一人一个,分别揣入背囊。

  “我说就算平均分配也是一人一个,为何反多分他一个?这不公平!”胖子见我比他多,埋怨起来:“老马虽然不在,但我起码能够代表他,那只理应归我。”

  范斯的这种计较,不由让我想起小时候邻居家的一个小孩。有一次他妈买了些蛇果,交予他四个和玩伴们分着吃。我一下子拿走三个,他不乐意了,说果子都是他妈买的按说他得拿走一半。我退回一个后他又说你只有一个人无法代表其他两个,就这样我还给他三个。瞧着这最后一个蛇果,他居然厚颜无耻地说如果给我一个他就少一个了。现在胖子的强词夺理貌似充满理由,实则就和我隔壁邻居一样,显得特别幼稚可笑。

  “为什么?因为在所有人里,你手最贱,给再多也会让你像丢炮仗般全甩完。而他是我们里最管得住手脚的人。”

  我见胖子缺了瘦子马洛后,内心里那股执拗的劲头上脑了,又开始将Alex当作扯皮抬杠的对象,忙将多出的一个塞给他,范斯这才脸色红润满足地笑了。

  “这算什么屁话?练手是你在一旁怂恿让我扔的,进大屋后又是你说太暗看不清油画才摔的,现在反倒全赖在我身上,我手哪贱了?真是咄咄怪事。算了算了,”虽然如此,范斯仍要口头占尽便宜,他吸了吸鼻涕,推了他一把,道:“说这些废话没意思,开匣子来验明真身!”

  Alex应了声,从怀里掏出金匣,推到池子中央。原本隔着保险柜,我只觉得它挺大,此刻近在眼前,用手掂了掂份量,肥皂盒子还很沉。匣子外形呈扁圆,盖子高高隆起,板子上镂刻着繁琐抽象的图案。中央有一道斜十字箍口,汇聚成盒间提手,造型是蛇与鸟纠缠在一起。底部有四条粗短狮腿,支撑住两端。

  “古蛮由毒蛇秃鹫养大,又称为猛兽保护者,金匣具备了这些原始特征,”范斯抓过匣子,对我不住点头,道:“依我看,八成就是,小老弟你不妨来过遍眼,里头都装着什么?”

  “刚才我已试着透了,这匣子里还套着匣子,全是金属板,我根本看不见。”我摇摇头,无奈地叹道:“当然还有一个办法,用第三只眼仁,可才复原回去没多久,我不想重蹈覆辙,这实在太痛苦了。”

  “实在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工夫。”胖子捧着金匣,一脸陶醉。

  “你估摸着计算,这个金匣大概能值多少钱?”我凑上前去,陪着他一起看,问:“光是足金的份量,我看起码也能卖个几十万上下吧。”

  “小老弟,这你就不懂了。虽名义上叫金匣,但质地不一定就是足金,也可能会是其他混合金属,比如铅、银或者铜。在古代流通的金币里,大部分都是铜币,含金量少得可怜。足金是个现代名词,也就是纯度。而生产力极低的古代,提纯方面根本达不到现在的衡量标准。”他略带讥讽的看着我,笑道:“而有些落魄的国王贵族,你表面看他们都珠光宝气的,其实所有首饰,全都是小牛皮革做的,只是镀上一层金充门面罢了。首当其冲的代表人物,就是拜占庭末期的大皇帝们。”

  “那合着你的意思说,这匣子可能就是个铜盒,根本不值钱?”我不由恼怒起来,忿忿不平地踢了肥皂盒一脚,骂道:“冒着被活活烧死的危险,只是去抢出这么个玩意儿?”

  “要有耐心,先别急着下结论,小老弟。我刚才说的都是中世纪时的货币,但咱们的人类史却往往是颠倒的。年代越是古远,黄金的纯度就越高,尤其是几千年历史的老钱老殉葬品,那都是一等一的真金足银。所以,现在妄下结论有些过早。”他打我上衣口袋掏出weed,得意洋洋点燃后卖弄起来,说:“原先我和老马没想过一次便能找到它,就算侥幸获取,也是出让给喜克索斯研习会或博物馆。匣子本身不值钱,值钱的是里面的厌头罗信经,这东西价格简直是无可估量的,但碍于喜克索斯文化过于冷僻,普通收藏家没几个识货的,因此是有市无价。而想得到它的也不在少数,不是神秘机构就是像老吕库古那样的顶级豪富,毕竟长生不死是世人的共同追求,数千万、上亿都有可能。”卂渎妏敩

  “那还废什么话?赶紧开干吧,不就是撬锁嘛,这种事还得我来。”Alex叼着烟,掏出油布袋,取出把刀刃满是锯齿的铁条,在金匣上比划起来。我和胖子退到一边,给他预留出挥舞空间。

  “我有个问题,从刚才就想问你。”我抬眼看了看胖子,那支Weed已抽了一半,不仅有些忧心,问:“你不会就这样把最后一支全抽了吧?那往后要怎么办?”

  “就这问题?没事。”岂料范斯狡黠地眨眨眼,打装着满满坟草叶子的大包里又曲曲折折地掏出一个塑料夹来,里头插着无计其数自己卷的Weed,他拿着夹子在我眼前晃了晃,笑道:“这些存货可以抽到月底。我只是懒得回小屋拿而已。”

  “你!你居然拿自杀这么严肃的问题开玩笑?!”我气得一口血冲上喉头险些没憋死,但想想计较这事没多大意思,便凝了凝神,说:“算了,我想问的是,一般你们所热衷的那些怪物,脑袋和心脏都不是要害,像无头骑士什么的,为什么许多都集中在腹部?难道它们的命门就是腹腔?这有什么典故?”

  “不是要害不要害的问题,而是许多妖怪根本就没有脑袋,更没有心脏。但它们要进食就会有肠胃罢了。在远古时期,人类普遍认为肠胃才是控制全身的大脑,而现代医学研究,也发现哺乳生物的大脑并无法控制身体全部,至少有三组神经体系是不受意识所控制独立运作的。”

  “还有这种事?”我扭了扭脖子,探出手指抓了抓,觉得不可思议。

  “这三组分别叫交感神经,副交感神经,和肠神经系统。交感神经主要负责提振人的兴奋、加速心跳加速排汗等等,而副交感神经负责压抑这些功能。而肠子这个大众认为十分普通的器官,却是不受大脑与交感神经控制,独立运行的神经系统。而且肠道内的神经元比起人类脊髓的神经元还要丰富,仅次于大脑。因此它也被称作第二大脑。”

  “所以,碎颅者其实是拥有两付大脑,首级一处,腹部一处。因此要完全歼灭它们,就得做到这两个部位都痛下死手?”

  “对喽,多亏水银河的毒性,限制了那团死肉活动,才能轻松消灭。这东西十分难缠,按照生物学来看,其实它们比人类进化程度更高。”

  “好了,解剖课一会再开,我遇上难题了。”就在此时,蹲在一旁撬肥皂盒的Alex,对我们一摊手,懊恼道:“这东西做得十分古怪,板上连条缝都没有,不知该怎么下手。”

  “不会吧,没有缝盒子要怎么开?又要怎么往里塞东西?该不是你眼神出问题了吧?”范斯举着蜡烛凑过去,抓着匣子颠来倒去地看,足有半支烟功夫,最后也是挠着头皮,纳闷起来:“果真是连条缝都没有,完全不知所谓。但里头有东西,摇晃时能听见声音。”

  “真想打开却也不难,只能硬来。”Alex指了指我弃在一旁的铜质烛台,说:“用铁刺楔入箍板间隙,使劲猛撬就能开。”

  “且慢!别乱来,这是件文物,乱撬就破了外观,分文不值了。”胖子见状急忙制止,不过他也没主意,只能团着手干看。

  趁着他俩研究扁圆盒,我倚在墙头闭目养神,不知为何,从刚才起我的意识就很模糊,现在虽然好受许多,但整个人像虚脱般感觉疲倦乏力。他们的对话,在耳边变得模模糊糊,就像坐在水底聆听岸上之人说话那样。见他们争执不休,嘈杂越来越烈,我担心再度引来那只鬼东西,只得站起身来调停。爬至跟前,我也观察起匣子来,它并非像两人所说没有接缝,而是所有契合部分都集中在盖上,并且内部的另一只软金匣紧紧挂着提手。这也就是说,需要用合理的方式打开,如果硬来的话,一旦破坏了匣板,内部的盒子即会被撕裂。

  总之,按照贴缝的设计,启开后盒盖会分成六瓣,最后像花蕾般绽开。实在是巧夺天工的宝物,难怪会让可萨汗迷醉不已,收为国珍。

  “瞧蛇牙和鸟喙之间,有个不对称的圆头三角,它就像个缺了铆钉的孔眼,需要填入这种形状的东西才行。”看了一阵,我忽然注意到匣顶的一颗绿石,忙招呼两人擎着蜡烛过来看,问Alex说:“你在撬开金属格子后,有没有瞧见过这种外形的工具?”

  “屁都没有,这只匣子几乎将格子空间全填满,掏盒子我倒没费多大劲,挖断底下固定的焊条才费事。”他思索片刻,斩钉截铁一口否认,然后指示我们,将保险箱里拿走的全部东西都交出来,说:“那个开锁小钥匙,一定就在这堆废纸布袋里。”

  范斯首当其冲地想起那把双刃剑装饰的戒指,他从所谓遗嘱拓本中抖出,拿到匣子上比划,可试了一圈都找不到锲入点,只得恨恨作罢,独自一人坐得远远发呆。

  剩下的我们,只得将其他布袋一一打开,但里头大多都是文件,三、两个造型独特的别针头饰也都不起作用,显然这么看下来,保险柜里并不存在这么一把钥匙。

  “给我多点时间好好琢磨,我就不信弄不开这个破匣。”Alex搓揉着脸,咬牙切齿地诅咒发誓:“如果到最后也没辙,就只能破坏匣板,你们得做好这层思想准备。”

  “是,是戒指!”一旁的范斯,忽然双目失神起来。

  “瞎说什么啊,老范。这种锁刚才被林锐一说,我想了想然后便明白过来,其实原理就像八音盒那般。什么戒指,你不是已经试过了吗?该不会是喝糊涂了吧?”

  “是戒指啊!在小吕库古包里的那只戒指啊!”他见Alex一头雾水,忙指着我说:“小老弟不是还说那是不值钱的塑料玩具吗?就是这件东西。”

  当初最早拿到破破烂烂的黑色双肩背,我躲在廊道前的破屋里倒腾,原本以为存货必然惊艳,但大多都是些莫名其妙的玩意儿。确实有个戒指,被吊在一根草绳上,份量很轻,好似树脂玩具,一看就很廉价。想到这里,我忙不迭去翻黑双肩,想要翻它出来。

  “别白费劲了!戒指,并不在里头啊。”范斯抱着脑袋,带着哭腔叹息:“那戒指,老马觉得好玩,就戴在自己手指上了。”

  “你说他没事瞎翻双肩背里的东西做什么?这下可好,被碎颅者拖走,戒指没准沿路都给弄丢了。”我听完不由长叹一声,将匣子踢得老远。

  “他倒不是存心带着不肯脱下来,而是带上后就拿不下,我也帮他脱了半天。戒指不会弄丢,它非常细,只能戴在小指头上。打屋里出来前他还在努力,可惜都不成功。总之,想要打开匣子就必须得先找回老马。”

  “你多心了,”回想半天前,身陷囹圄之中的我,也担忧成为弃子,便将黑色双肩背当作救命稻草。此刻的范斯,也似我这般,以戒指为诱因,指望我们能不负承诺。人在势单力薄时都很敏感,容易滋生危机感。想到此,我拍拍他厚实的背脊,道:“咱们东西可以不要,但人必须救回,根本不关戒指什么事。”

  “且慢,这事我怎么越听越糊涂?得好好捋一捋。”岂料Alex听到此,忽然眉头紧皱,脸色苍白起来。他扶着我和范斯的肩头,问:“你俩可以确定那只戒指就是开启这个匣子的钥匙吗?我没仔细观察过那东西,没什么概念。”

  “这个树胶戒指在宝石位置是个十字头,有些像十字起子,但要圆润得多,和金匣上的锲入点大小一致,所以我可以确定。”我回忆片刻,点了点头。

  “我起初见老马拿着把玩时也仔细看过,你们知道,当时大家都没头绪,都在寻思黑双肩里到底藏有什么秘密。所以,再细小的物件也不会放过。”范斯也跟着回忆,道:“当我看见十字头时,本以为和宗教有关联,但凑近看后又觉得全然不是。虽然那戒指就像个假货,可它就是眼下打开金匣的钥匙,这点不会有错!”

  “好了,现在能确定下来的,就是戴在眼镜小指上的东西是把钥匙,”Alex将金匣收入双肩背,将脸转向我,问:“我记起下来时你我在争一个什么问题,然后你说先卖个关子,后来大家就开始忙匣子了,那是什么?”

  “卖关子?我好像从来不是那种人,还真想不起来了。”

  “有啊,你们当时在争碎骨骷髅到底是新的碎颅者还是花螳螂不见的那团软肉,我听得清清楚楚,只是没参加讨论罢了。”范斯烦躁地搓着手,开始翻腾他带下来的那些金券和文书,说:“你们继续辩,我另外找找办法。”

  “这个啊,我其实想说的是,碎骨骷髅或许并不是碎颅者,它和那些东西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我终于记起那一度被打断的话题。

  “诶?何以见得?来来来,小老弟,”胖子一听,丢开手里的破纸,凑上前来,问:“你是我们里最不专业的一个,却往往能说些给人启示的话,你别怕,你往下说。”

  我心想我怕什么?不就是一本正经地胡扯嘛,不由暗自感到好笑。见俩人憋红了脸正殷切地等待我不凡发言,便咳嗽了几声,清清嗓子,摆出一副大贤良师的风范,道:“在藏品室内,推门被顶开时,碎骨骷髅其实早一步就进了屋子,然后才是范胖拿大包小包下来,对不对?”

  俩人紧着点头,表示没有异议。

  “跟着,范胖发现了酒橱,我们又是喝酒又是开罐头的,好不热闹。跟着就发现了保险箱,然后你掏我掏,拿走金券文件和各种小袋子。可以说,直到那一刻,碎骨骷髅始终安静地站一旁,它并没做出任何攻击,对不对?”俩人跟着我的指挥棒连连称是,可见这种扩展性思维我都踩中点,效果极好。说到这里,我不由压低声调,反问他俩道:“那么,最关键的问题来了,你们说,碎颅者是靠什么来追踪对手的?”

  “靠声波反射来确定猎物的位置!”他们狂呼一声,一下子全都明白了。

  碎骨骷髅和其他碎颅者最大的不同之处,便是它有视觉,它可以看见,而不是个瞎子。所以我们一切扰乱攻击皆对它无效。之所以先前的各种试探都觉得合乎情理,是因为我们根本不曾想到这一层。Alex摸到厌头罗金匣时发出的声响,比起之前的翻箱倒柜,可谓头发丝掉地上般的轻微,那东西为何却忽然暴怒了?

  “所以,那骷髅其实就是老吕库古安排的守宝人!它并不嗜血,而是被赋予特殊使命,任何胆敢对金匣起意之人,就是它斩杀的目标!”我最后总结归纳,掷地有声地说道。

  “这么去想,眼镜怕是凶多吉少了,”Alex抱着脑袋,躺倒在浅水里,叫道:“所以被碎颅者拖走,也并不是偶然,而是他从开始就被标记,不论怎么躲藏最后的结果。”

  老实说,这层思维我还没有概念,不知是怎么得出的论断,便推了推他,问。

  “眼镜被拖走前正与你因埋不埋葬死肉的事闹矛盾,他独自走得远远,将碎颅者大卸八块的人是我们,而不是他。”他推了把范斯,问:“眼镜那时什么话都没说,被人指责为幼稚的白左,正气得沸腾是不是?”

  “没有发声,他常说君子动嘴不动手,也许是觉得过于野蛮,独自一人走去散心了。”

  “他肯定没说过任何话,还记得你说老马判断又一次失误,正打算回头奚落他。当时起劲呱噪的,是我俩才对啊!”我对现在的核对内容感到困惑,问:“为何突然说起马洛?”

  “还有更早的第一场大战,在假二层上的较量,花螳螂首次伴随雷电出现,第一个攻击的也是眼镜。我听见林锐大叫闪开,回头去看,它已用大鳌扫倒了一片栏杆,那是冲着眼镜砸下的。”Alex睁圆大眼,收起他的铁条,道:“而发生这一切前,戒指就已经戴在他手指上,戒指同时又是金匣的钥匙,是一个整体,所以,一切都被触发了!”

  “你是说连碎颅者的目标也是老马?就因为戴着那只该死的戒指?可它们不是瞎子吗?”范斯托着下巴,想了又想,说:“事实上斗杀碎颅者,搅乱这招是有效的。”

  “总之,这都是老吕库古搞出来的,碎颅者也好,骷髅也好,都是分工不同,现在看来该推翻的原始观点太多了。总之,这些东西都受控于那巨大脑袋,这一大帮怪胎!”Alex哀叹一声,道:“当前最具威胁的,就是那只有视觉的碎骨骷髅,前方还不知有多少这样的东西在等着我们。”

  “就算有视力,顶多和常人一样。而在绝对黑暗中,和瞎子差不多。”我得意地一拍胸脯,笑道:“要真是这样的话,局面倒对我有利起来了。”

  “有利?你快别说梦话了!那也就是说,我们谁是谁对它而言无所谓,碎骨骷髅只盯着厌头罗信经!完了完了,这金匣简直就是个移动炸弹!”胖子捶胸顿足,懊恼了一阵,忽然爬起身,一拍脑袋,叫道:“诶?该死的,我怎么就将这个忘了?”

  话音未落,他昂起头,忽然扫了一眼我们掉落下来的四方石孔,竟手脚并用钻了进去,企图想重新回去。可惜四壁都是滑手的油腻和各种水老鼠断肠碎皮,外加角度太陡,范斯使劲全身解数,上窜没几米后又掉落下来,身子不停砸进污水里,浑身湿透像只落汤鸡。

  “范胖,你究竟在折腾什么?”我感到好奇,将他扶起身来,问:“你还打算上去做什么?”

  “我要重新回到楼道里,从窗口往下爬,咱们最重要是得出去啊!之前还在那里抽了支烟,却没想到这事,真是白白浪费了大好时机。”

  “什么意思?咱们是得出去,但不是你非要下地底,还斩钉截铁说不找回老马誓不罢休吗?一路又是呕血又是几近昏厥,搞得像印度支那战争苦难象征似的。”Alex也凑过一头,问。

  “咱们不能放弃马洛,没准此刻他正在黑暗中像个小姑娘般绝望地尖叫,肝胆俱裂哪。”我摇头叹道:“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没想到你这么不仗义,还从小玩到大的光屁股兄弟哪。”

  “你俩瞎说什么啊!以为我要独自跑路?我才是最担心老马的那个人。正因为要找他所以才必须得出去。你们看,”胖子抬了抬手腕,露出绑在胳臂上的黑色表盘,说明起来:“这是GPS定位,我和老马人手一个。进废宅前校过,之所以佩戴,是为了避免分开后找不到彼此在哪。所以在我的器材包里,有个定位虚拟平台,电池也是满格的。而且为了保险,下车前我测过了信号,接收良好。假设我们能回到正厅,拿到定位器,那么老马人在哪,也就有了答案!可他妈我混啊,只惦记着身上这里痛那里难受,竟将这事全忘了!”

  我来到四方石孔前,往上打量,坡道呈50度,经过一个折转,上边更倾斜,达到70度,整整八米高度,不借助垂挂下来的绳索,不论怎么折腾也上不去。

  “你们瞧,这里都是水。”既然上天无门,范斯只得着眼当下。他很快注意到这规整石窟底积着浅浅一层臭水,便开口问:“咱们会不会已经很靠近水牢或池子那种地方?”

  “我们是从将近三楼高度摔下来的,这里顶多只是比起底层稍矮一些的犄角旮旯。”Alex歪着嘴,讥讽他说:“还有别忘了下了整整一天豪雨,现在也仍在下,这水,是濠沟冲刷下来的雨水罢了。”

  “小老弟,你没有没什么办法,可以知道我们现在的位置?”

  “你是指,往上透?这个,虽然很难,大家并不知地层的厚度,但可以一试。”我抹了把冷汗,紧盯着范斯,愤愤道:“我收回不要我那份钱的话,你这是在逼我找死,如果我出了意外,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我挥挥手,让他们在背后撑住,仰起脖子,心中一万个不情愿,冒着那翻江倒海的极度难受即将袭来的痛楚,犹犹豫豫调出第三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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