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读文学>都市小说>厚土之恋>第四章·分家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一道山梁,可能是因为经常来回走的缘故。母亲经常抱着我,来回奔走于那道梁两边的村庄,对她来说一边是娘家,一边是婆家,对我来说一边是回忆,一边是童年。

  分家以后,两岁的我就成了母亲最大的负担,因为父亲要外出打工挣钱,养家糊口,年底才回来一次。所有的农活都是母亲一个人干,母亲既要下地干活,又要照顾我们姐弟俩,忙得不可开交。

  和我一起长大的孩子基本上都是相同的处境,我们这一代人,家里都是兄弟姐妹两三个。大人下地干活的时候,会把我们锁在家里,那么大院子随便我们玩,中午或者晚上回来了再照顾我们。姐姐比我大一岁半,她自己都自顾不暇,更不用说照顾我了。我们小时候还经常打架,与其说是打架还不如说是我挨打,因为她要比我高出一头多,我大概只能到她的肩膀上,她的力气要大很多。

  有一次姐姐带着邻居家的小女孩珮林一起去掰玉米,那个时候我才四岁,姐姐也不到六岁。我们房子旁边是别人家的一块玉米地,到七月初的时候,绿油油的玉米地已经挂满了大棒大棒的玉米。我们家那年没有种玉米,自然也就吃不上新鲜的煮玉米,姐姐就带着珮林去人家玉米地里掰了几棒子玉米,偷偷地在地里生吃了。后来被母亲发现,姐姐被狠狠地揍了一顿,母亲还带着她去别人家里道歉了!

  姐姐比我早两年上学,她上学以后,我一个人在家更加孤单。每天她们放学回来走到山梁上的时候,都会排成长长的一字队形唱着儿歌进入村庄,我爬到窗口的玻璃上也跟着她们唱,在我上学之前就已经学会了那几首常见的儿歌。

  以前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好,我们村里有一个村医,每次家里有人感冒严重到必须吃药的时候,母亲就让我去那个村医那里去取点药,其实就是让我去赊点药。因为我还只是个四五岁的小孩子,不会那么难为情,而母亲大概是觉得难为情不好意思去。我当时已经有自尊心了,每次让我去两毛三毛的赊药,我也觉得很不好意思。但令我安慰的是,每次去赊药那个村医爷爷都会微笑着把药给我,后面家里卖点粮食有钱了,母亲就让我把药钱给人家送过去。

  那时候孩子们基本上都没有零花钱,早餐都是家里做好装书包里带上,一般都是一块烙饼子或者两个馒头,到课间饿了拿出来吃一点。有些家长会给孩子煮一两个鸡蛋,结果孩子们就把鸡蛋拿到小卖部卖了,两个鸡蛋一毛钱,可以换很多东西。一毛钱可以买一个老冰棍,夏天最受欢迎;也可以买几个能吹很大泡泡的泡泡糖,女孩子最喜欢;一毛钱还可以买两张上面贴满各种卡通画的明信片等等,这些都是孩子们最喜欢的东西。

  小卖部老板把收去的鸡蛋都拿回家吃了,本来人家不收熟鸡蛋只收生鸡蛋,因为生鸡蛋可以炒菜也可以做鸡蛋汤,还可以拿着去看病人,最重要的是生鸡蛋保存的时间长不容易变质,熟鸡蛋一两天就馊了。孩子们把熟鸡蛋拿过去有时候也能蒙混过关,一个一个检验生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总有百密一疏的时候。有时候也会被人家发现,小卖部老板会把鸡蛋拿到耳朵边摇一摇听有没有声音,如果没有声音,一般就是生鸡蛋,如果有声音,那就是熟鸡蛋。

  我们村是典型的陀螺形状,南高北低,东阴西阳,一般人家的房子都是坐北朝南。村子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中间的一条深沟,沟底离地面大概有十几米的高度,这是经过大暴雨长期冲刷而渐渐形成的。深沟下面长满了野草和可以食用的地软,很多人雨后就跑到沟里拾地软去了,地软不仅可以蒸包子,还可以包饺子,都是人间美味。牧童把牛赶到沟里就四散而去,一直到太阳落山,牛饱人尽兴才悠闲地赶牛回家,在牛自己吃草的这段时间,孩子们就去捉野鸽子,捕田鸡,抓松鼠,烤土豆。

  后来沟里种满了槐树,到了夏天,葱葱郁郁的树林就像原始森林一样,几年时间槐树就高过了十几米的深沟。沟里面渐渐有了各种各样的野生动物,最多的就是七彩山鸡,在农村俗称雉鸡或者野鸡,因为色彩斑斓的羽毛而得名。野鸡漂亮的羽毛随处可见,一些大户人家地桌上的瓶子里面会插满五彩缤纷的野鸡羽毛来装饰。也有人用野鸡羽毛做鸡毛掸子,还有农村唱社戏的时候,很多骁勇善战的将军头上都会插几支翎子,都是雉翎做的。卂渎妏敩

  那几年野鸡特别多,沟里面,田野上到处都是,每当人们从它们潜伏的草丛边走过的时候,它们受惊了会扇着翅膀扑扑扑飞起来,反而会把人们吓一跳。这样一来庄稼可就遭殃了,它们在地里面肆无忌惮地刨土吃禾苗,村民实在没办法才去捕猎它们。有用大网子网的,也有用麻药麻醉的,母亲和三婶她们经常一大早就去山梁上捡别人麻醉了不能动弹的野鸡,每次去都不会空手而回。

  有一次母亲捡回来一只又大又漂亮的七彩野公鸡,放在厨房的灶头下面,结果它休息了一会就扇着翅膀开始乱飞,在厨房横冲直撞,我们费了好大劲才把它抓住,用绳子拴到门槛上了。过两天玩腻了就把它清炖了,本来以为漂亮的野鸡肉会很好吃,结果煮了两小时用筷子试了一下发现还是硬邦邦的根本插不进去。又煮了很长时间还是煮不烂,最后实在没办法就捞出来吃了,野鸡肉还是硬邦邦的嚼不动,可能是野鸡一天走路跑路太多,浑身都是肌肉了。这件事完全颠覆了我的三观,看来很多事并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简单,很多事并不是眼见为实,眼睛有时候也会骗人。

  这条深沟不仅是孩子的乐园,也是村民的生命之源,基本上村里所有人都在这条沟里面挑水吃,天然的清泉水甘甜而又清澈。清泉周围长满了青翠欲滴的野荷花荷叶,大家都叫它灯花。灯花的花片比较小,花根底部有很多小红豆,听说是一种草药的配方,很值钱,夏天很多农村妇女都会跑到沟里去挖灯花卖钱来贴补家用。

  每当大人来挑水的时候,会在舀满水的桶里面放一片大大的圆荷叶,这样水就不会轻易洒出来,因为回到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家还算好一点,走不到二里地就到了,很多人要走五里路才能挑到一担水。以前的水瓢大多数都是木质的,水桶也是木匠用一块一块的木板箍的,后来慢慢有了铁水桶,但是挑水大家一般还是用木桶,因为山路比较长,木桶轻便。

  小时候最吃力的活就是和姐姐到沟里去挑水,我的个头比较矮,下山的时候我走在后边,而上山的时候我经常在前面,这样水桶就不会滑到我的肩膀跟前增加我这边的重量。与其说是挑水还不如说抬水恰当一点,虽然肩膀上垫了垫子,但每次抬完水以后肩膀还是会红肿一大块,也不知道抬过多少桶水,走过多少次那条颠簸的山路。

  后来我们家打了一口十几丈的地下井,我们就很少去沟里面挑水了。这口井是利用杠杆原理,手工制作的辘轳来转动汲水,这样节省了不少力气,井里面的水源充足,地下水源源不断地涌出来,我们和三叔两家人用都绰绰有余。

  冬天的时候,沟里的泉水会结冰,山泉周围都是白花花的冰溜子,大家就成群结队跑到沟里去溜冰。跑到最高处,屁股底下放一块塑料布或者纸壳子直接冲下去,这样的游戏可以玩一整天,有些小孩子甚至会从家里拿一个铁锹去溜冰,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小屁股居然没有被铁锹削成两瓣,也算是奇迹。现在回想起来都感觉头皮发麻,后背冷汗直冒,当年居然还玩得不亦乐乎,大概是不知者无畏吧。

  小时候村里的孩子们喜欢到处去玩,尤其是喜欢跑到山顶的土堡上面去玩。站在堡墙上面迎风远眺,灰色的山头和蓝色的天空连成一体,看着连绵起伏而又一望无际的山峦,心中充满了幻想和憧憬。曾经无数次想象着最远的山后面是什么,有朝一日能不能走到山的那边去看看,阵阵狂风擦脸而过,让人不寒而栗,也许是高处不胜寒吧。看着堡墙里面露出来的根根白骨,让人毛骨悚然。难以想象以前在这个现在已经种上了小麦的城堡上面是怎样的一种惊心动魄而又壮怀激烈的场面,而这个城堡下面又埋了多少尸骨和英魂。

  瞧!那土堡墙头立着一匹高头大马,膘肥体壮,马上的白衣少年英俊潇洒,衣袂飘飘,尽显英雄本色。他在值岗观望,看看周边的村落有没有风吹草动,作为全村的安保负责人,这是他的职责所在,他就是我的高祖父德胜,也算是武生出身。虽然家境贫寒,但是勤奋刻苦,又天生力大,练成一身好功夫,听说他的长辫可以打脱树皮,可见绝非是浪得虚名。

  高祖父每天都要骑着白马在村子里巡逻查哨,腰佩一把朴刀,看上去威风凛凛,仪表堂堂。高祖父曾经也踌躇满志,一心想精忠报国,后来应征入伍,骑着白鬃烈马,身佩朴刀打仗去了。听说这一把朴刀还在我们族里,祖父和五祖父小时候还用这把刀劈过柴,传承下来已经一百多年。当时全国各地都贫病交加,整个村里面能吃饱饭的人家也屈指可数。高祖父临行前只带了三天口粮,此去凶多吉少,九死一生,家里人纵然万分担忧也无可奈何。幸运的是后来高祖父安全凯旋了,佩刀还在,只是不见了白马。

  这个土城堡是集全村人的力量,花了整整两年时间才垒建成的,主要是为了防御匪盗,作为村民最后的避难所。只要有人发现土匪进村,会最先吹响集结号,让村民跑到城堡里面避难。它建在山梁最高处,易守难攻,可以俯瞰到周围十几个村子的一举一动。

  城堡高十米,长宽各一百二十米,成正方形,城堡底部墙面厚六米,最上面三米,城堡墙面内部呈梯形打造,外部垂直上升,这样可以增加它的稳定性和牢固性。城堡虽然是黄土堆砌而成,但它也算是固若金汤,牢不可破,现在已经一百多年过去,它还是屹立不倒。城堡是村民们用石杵一寸一寸夯实起来的,泥土里面还掺杂了干草以增加土的黏合性和牢固性,建成之后,雨淋不透,风吹不倒,就是从下面打洞攻入也不容易,因为墙面底部都夹杂了石头石子来加强墙面的坚实度。

  城堡进出有两个洞门,一大一小,大洞门有八米深的样子,平时都用大石头或大土坯封堵,只有在大量人口和物品进出的时候才会打开,平时进出都是走小洞门。村子里如果遇到了土匪来抢劫,全村的人都会在村长的率领下带着足够的食物来到城堡避难,把洞门封好,准备和土匪周旋到底,甚至有可能大战一场,直到土匪退走,他们才重新回到村子里正常生产生活。 讯读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厚土之恋更新,第四章·分家免费阅读。https://www.xunduxs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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