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读文学>科幻小说>我的搜查一课>第四十七章:「长不大的潘彼得」
  “真是吓死我了。”李耀之来到室内放映室,随便挑了一部电影后几乎就像软泥一样累瘫在了房间正中的观影椅上。“要是她看到那些写真后没有气到发疯,不顾一切地闯进浴室里来向我寻求一个答案,给了我借机生气的机会的话……今天真不该如何是好了。”

  他自言自语着,闭上眼睛,抬头面对着头顶的灯光。灯光透过眼皮照射在他的眼睛里,眼中就好似银河系般,太阳散发着最耀眼的光芒,而周围都是小的看不清的星星。

  而另一头,明菜坐在她自己的房间里……需要一提的是,因为房子很大的缘故,所以他们夫妻二人很多时候都是分开在各自的房间里睡的。

  她之前发现杂志的房间其实是李公子的卧房,而她自己的房间则是距离那里稍远一些的走廊斜对面的房间。相恋前,和他在一起时大多数在家里的客厅里,他在电视机里,自己在沙发上。相恋时,大多数与他在一起是在餐桌上,卧房中……婚后,与他在一起时大多数是在片场,共同演绎一个又一个的经典角色。现在,大多在电影里,拥吻,亦在荧幕中;他在电视机里,自己……又成为了那个电视机前的观众。

  她坐在自己的房间里,用遥控器打开了房中电视的开关,接着看起了之前没有看完的丈夫的第一部主演电影「回到未来」。

  如果可以,她真想回到婚礼的那一天,并且永远留在那一天,不要再回到未来。对她来说,那便是她人生中最快乐的一天,没有之一。

  ……

  放映室里,耀之也正如妻子明菜一样,观看着自己人生中第一部编剧导演、主演的科幻喜剧电影。

  他本有许多经典可以选择,最终却偏偏挑中了这一部「回到未来」的剧本,将它进行改编然后搬上了大和院线的大荧幕。正如世间女子众多,他偏偏挑中明菜小姐一样,这就是缘分,是命运。

  记得当时他写了一百张写有电影名字的纸条,将它们折叠起来放进了空的洗干净了的易拉罐里,然后摇晃它,直到其中一张纸条掉出来——它的名字正是「BackToTheFuture」。

  1958年,他出生还不到一个月,便登上电视,成为大和最年轻的广告明星。

  1972年,十四岁的他靠着一首「ありがとう」闯入乐坛,并且一炮而红。

  1977年,未满十八岁的他,为了拍摄自己人生中第一部实际意义上的电影,竟斥资百亿,在库页岛上修建了一座全球最为豪华的影视基地——他几乎在那建造了一座真正的城市。

  或许电影的拍摄过程中最让他高兴并不是豪华的布景和出色剧本。而是他有机会在这个时代,向大荧幕前的观众们呈现几十年以后的未来世界。未来究竟是什么模样,作为从未来回到过去的他,是再清楚不过。

  “这部电影真的有这么好笑么。”他望着荧幕中的自己,看着自己那看似滑稽搞笑,但却是在演绎这么一个悲伤的心情的自己,自言自语地说道:“原来这么多年以后我才发现,自己当初表演的其实是一场悲剧……一场披着喜剧外壳悲剧。假如电影像现实一样,从来都不存在什么时光机器,又假如没有这么多戏剧化的转折。那么它不就是一场想象都无法想象,比悲剧还要悲惨的悲剧么。人们喜欢看大团圆结局的电影……所以说到底我最终还是向市场妥协了;明明我拍电影的初衷本不在于此……却还是妥协了。”

  他苦苦一笑,将身旁桌子上的那双曾在电影中穿过,价值上百万日元的球鞋跟衣服用手全给推落到了地上。

  用鞋子当着枕头,侧着身子,躺在了冰冷坚硬的地板上。他闭上眼睛,由看电影变成了听电影;对白,配乐,就像是他此刻的安眠曲。

  明明已经这么大的人了,却总还有着孩子般的幼稚,就像长不大的潘彼得;但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是,原版故事中的潘彼得,远比很多连环杀人案中的凶手都还要残忍可怖。

  而就像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最原始真实的潘彼得那样,他曾经也是一个比起任何一个连环杀手都要令人恐惧的噩梦。

  他睡着了。

  是的,在又冷又硬的地板上,他反而比在柔软又舒适的双人床上更快睡着了。

  如果窗外下着雨的话,那么他也许会比听着电视机里的演员对白还要更快入眠。

  因为好几年也不见得会做一次梦的缘故,所以他可没有说梦话的习惯。他就这样睡着,睡着……不知睡了多久,幸运的是醒来时太阳还在,天还并没有黑;两小时的电影播放了大约一半,墙上的时钟告诉他现在是下午四点十三分。

  1990年五月十四号,下午四点十三分……

  他换上地上的衣服,还有被他当枕头枕了一个小时,压到有些变形却又很快便恢复原状的百万球鞋。

  就像十三年前在片场更衣室里一样,满怀着无限对未来的期望,穿上它就像先锋披上了自己的战袍——一个引领着时代的先锋。

  他看起来和十三年前没有什么区别,除了变得更加成熟了以外,仍是那么地年轻、英俊。

  ……

  他敲了敲她的房门,在得到进入许可后方才进入。在大约百分之九十九的时间里,他还是非常尊重她的;至于房子里的这些监控设备,也是早在与她相识之前就有了的,某种意义上属于“婚前财产”。

  “亲爱的,我想我应该向你道歉。”多少年了,他的脸上还是头一次出现这样的表情。

  内疚……

  原来耀之也会内疚的吗。

  明菜抬头看着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眼前的丈夫,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尽管一个小时前他才刚刚变过一次。

  “先生在说什么,明明是我应该向先生道歉才对。”

  “以后请不要再叫我‘先生’,明菜。”

  “如果我不叫先生……先生……那么我应该怎么称呼叫先生呢?”

  “鄙姓李,派‘子’,名煌;字耀之。你就叫像我的同辈亲族们那样叫我耀之吧。”

  “我怎么能。”

  “真的很抱歉之前我对你说话的态度有些不好。如果你不愿意这样叫我,那就是不肯原谅我咯?”

  “可是我已经习惯叫先生作先生了,一时……真不知该如何改口……”

  “也许突然跟你说这样的话的确是有些太勉强你了,好吧,那就依你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吧。只要不像高木那样整天总裁大人总裁大人的叫我,我都可以接受。”说着,他的眼睛注意到了电视机里的画面。“所以说是夫妻呢,我俩还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刚才我在楼上看的也是这部电影。你看,我和那时有什么不一样么?我有变老么?”

  他像模特一样原地转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大圈,笑着对明菜说道。说话的语气可爱的就像个还在念国中一二年级的小孩子。

  明菜拉着他的手,让他站在了电视机的旁边,笑着说道:“先生你看,你跟十三年前电影里的自己完全没有什么变化,变老什么的,根本是没有的事。先生是永远年轻的常青树。”

  “你是第一个用植物来比喻我的人。”

  “先生不喜欢?”

  “挺好的。”他说,“比起高挂在夜空中遥不可及的星星,我更想近近地陪在你身边,做一颗雨天为你挡风,烈日为你遮阴的大树。”

  “我相信你会的,因为你一直都这样做着。虽然先生偶尔也会像小孩子一样,生一些莫名其妙的气;但先生却仍然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的人。人都有缺点,夫妇就是应该互相包容和理解的。”明菜说着,一双眼睛无比深情地望着他。

  她似乎在期盼着什么……

  今天,她已经等待很久了。

  耀之拉着她的手,与她一起坐回床上。他松开自己领口衬衫的第一个扣子,微笑着说:“这衬衫比起我十三年前第一次穿它的时候要紧多了。不过倒不是因为我长胖了,而是因为那时我才一米七二,现在却有一米八零,高了,也壮了。”

  “紧的话,就再多解几颗吧?”

  她说。

  “也许是我穿的太多了,开着空调都还觉得有些热呢。”

  “热的话,就把它们脱下来吧?”

  “别着急,亲爱的。”他说,“在开始我们的二人世界之前,我最后还有一个问题想要问你。”

  “我爸爸他还有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么!?”明菜不安地问。

  “不……和他无关,是关于我的知识问答。如果你是我的铁杆粉丝的话,那么我想你一定可以答对。”他笑着说。

  “什么问题?”

  她有些期待地问到。

  李公子舔了舔嘴唇,似有心事地说道:“1975年,我发行了我歌手生涯中第一张无人声唱片,说白了也就是纯音乐钢琴曲;1977年的唱片大赏,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公开场合下将它们弹奏;其中最著名的一首被称为「绝世乐章」的曲子,你还能叫出它的名字来么?”

  “画中的仙女。”明菜说,“那是我为了成为先生的学生时所必须要通过的最终考试曲目,我当然记得,且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段特殊的日子里,先生的严厉跟严肃,是最让我又敬又畏的存在。”

  “我那段日子,是否对你太凶了一点?”

  “不是凶,是严厉,一个导师该有的对他的学生的严厉。若没有先生那种爱的严厉,我是无法达到今日的高度的。”

  “怪不得论坛上都说你才是我的头号粉丝,瞧这恭维人的技术,真是大师级别的。”

  “先生又在取笑我了。”

  “自我二十岁后开始收徒教学开始,能通过我最终考试的人屈指可数……我曾亲自教学过无数的知名艺人,但能够真正毕业,从我这拿到‘毕业证书’被称为我学生的,却是一双手就能数清的。你不是唯一的那个,却是最特别跟优秀的那一个,你没有因为我们的恋情而放松你的学习。相反正因为我们之间的爱,你付出了加倍的努力,表现出了比其她人更加执着的毅力……时常太阳都已经下山了,你却还留在琴房练习着。”

  “身为你的恋人,却在最终考试前因为不够努力而被淘汰了的话。那么我还有什么脸面继续留在你的身边呢?”

  “所以我一直都说,在你身上最闪亮的光点并非是你的美貌或是你的才华,而是你胸膛中所拥有的那颗好像马拉松运动员一样的,面对任何困难都绝对不会放弃、直到终点前都不会停止的勇气跟恒心。知道吗亲爱的,一个人最高贵的不是她的血统,而是品格;你正是我所见过的最高贵的女王。”

  “说起女王……这套欧式贵族裙穿在身上实在是太厚重了,我可以脱了它么,先生?”

  “我可以借用一下你房间里的唱片机吗。”他说。

  明菜轻轻咳嗽了一声,说:“当然,先生请随意。”

  不知是否是化了妆的缘故,她的脸色看起来比平时有些苍白。

  “你感冒了,明菜?”

  “没有,我刚刚只是喉咙有点干……”

  本来准备要用唱片机播放一首舒缓的钢琴曲作为他们待会爱的伴奏的李先生此时已经走回到了妻子的身边。“明菜,你感觉有哪不舒服么?”他握着她的手,安抚着她紧张的情绪,摸了摸她的额头,说道:“你的额头很烫,大概是发烧了,换身便装,我送你去医院吧。”

  “我想应该是只是有点感冒罢了……”她有些吃力地说道,“都怪我太粗心了,没有照顾好自己,盖这么薄的毯子,在沙发上吹了一夜的空调,还喝了这么多冷饮。”

  “你在说什么呢!”

  “先生……”

  “怎么现在我们眼下最首要的事情不是想办法怎么让你的病痊愈起来,而是要去追究到底造成了这一切吗?什么都别说了,来,我背你下楼。”

  “我还有力气,我可以自己走的。”

  “别再逞强了好吗,来,上来。”

  ……

  “先生,我们要去哪家医院?”

  “Gudrum医院,我们集团自家开的医院,以我母亲的名字命名的。”

  他将钥匙了自己的最新款跑车里,预热着发动机。并为副驾上的明菜系上了安全带。

  “用母亲的名字盖了一所医院,先生真的很爱自己的母亲呢。”

  “其实它有些年头了……”他尴尬一笑道。

  “欸,原来它不是先生盖的么?”

  聪明的明菜立即便从丈夫的话里听出来了他想要表达的意思。

  他笑了笑说:“虽然我现在看上去的确是有时间去跟你讲述一个完整的来自于上一辈人的爱情故事……但是抱歉在开车的时候我不怎么喜欢讲话,所以还是等以后有机会我再跟你讨论这个话题吧。”

  “等我病好了以后先生会跟我说么?”明菜期待地问到。

  “我说的‘以后’其实也并没有你想的这么久。”耀之偷偷瞄了一眼她衣服的领口,道:“这样好了,等到待会你在单人病房里输液的时候我再跟你说,这样你就不会觉得无聊了。”

  “针扎进肉里,会很疼么?先生……”

  “怎么你以前没输过液吗?那看来你身体比我要好啊,我小时候可是医院的常客了。”

  “我也不是没有生过病,只是通常吃了药睡一觉就好了……这次不知道怎么的,明明已经吃了药可烧却还是退不下去。”

  “我今天要是遇着点别的什么事赶不回来,你是否就一直待在家里不去看医生了呢?你知不知道发烧如果严重可是会危及生命的。”

  “我也是刚刚才发觉自己生病了的……对不起啦先生,又让你为我担心了。”

  “夹好你的体温计,胳膊别总是动来动去的。拜托你坐好,不要再摸我的头发了。”

  “没关系啦~我夹的是另外一只胳膊。”尽管发着烧,但她的脸上却总还是带着一副最甜美的笑容。似乎只要待在这个男人的身边,她便什么也不用害怕了。明菜用手抚摸着他的头发,笑着说道:“先生的头发真的好柔,摸起来就像昂贵的丝绸跟澳洲美利奴羊的羊毛一样顺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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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二十多分钟后,他们终于到达了医院。耀之将车停好,按下她座位旁边的安全带的松解按钮,转过头对她说:“好了,摸够了吗?再摸下去我可就变秃子了。”

  “真的很不好意思,先生,但是我还想再摸一下,就一下!我发誓就一下。”

  “口罩,墨镜,拿去戴上。还有我的外套,也一起拿去披上吧。行了可以了,都摸一路了你还没摸够啊,再摸我可我真生气了!”

  “就算戴上这些,可是我穿成这样,进去之后还是会很引人注意的吧……”

  “那你要不想戴就不戴咯,东京艺人这么多,戴上口罩谁能认出你是谁啊。拜托,去医院的人大多数都是看病或者陪别人去看病的,谁会去过多在意一个穿着戏服的陌生人啊。”

  “还是先生想的周到,我真是脑子烧糊涂了,居然连这都没有想到。”明菜说,“不过先生……输液扎针的时候真的不会很疼吗?”

  “虽然不知道该怎么跟你比喻,但其实在我的印象里那就好像被蜜蜂叮了一下这么疼而已。”

  “可我没有被蜜蜂叮过。”

  “那我换个比喻。嗯,就好像,就好像打耳洞一样疼?”

  “我怕疼所以一直都没敢打耳洞,我的耳环都是粘上去的,所以先生……”

  “OK,我再换个比喻。”他无奈地笑了笑,说,“就像用指甲在手背上掐一下这么疼,如果你连那有多疼也不知道的话,我现在就可以帮忙掐你一下。”

  “我想还是不要了。”

  “那我们现在可以下车了吗,还有,你忘记把体温计给我看了。”

  “oh……抱歉,先生的头发摸起来实在是太舒服了,我一时沉迷,竟把体温计的事给忘了。给,先生,我烧得严重吗?”

  “37.8摄氏度。”他看了看体温计上的数字,再次摸了摸明菜的额头,说道:“看来你之前吃的退烧药现在开始起作用了,你的额头也没有之前摸起来那么烫了。恭喜你,你退烧了。”

  “这是否就代表我不用上去扎针了呢?”明菜问。

  “你就不能乖一点吗。”耀之轻轻敲了敲她的头,说。

  “可是我真的很怕扎针啦,光是看到别人被扎我就浑身发毛了,更别说要扎在自己的身上了。”

  “有点耐心亲爱的。”说着,他从置物箱中取出了一个电热杯,又从那里面拿出一瓶凉水倒了进去,接着将它放入座位旁边的凹槽里加热了一会。热好水后,他又在里面放入了一些盐巴。“帮我拿一下,我倒点凉水进去中和中和水温,喝了它十五分钟后我再为你测量一次体温,如果你的体温降到37.4摄氏度以下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这是什么?另外先生为何随身带着盐巴?而且它刚刚加热过,先生拿在手里不会很烫吗?”

  望着眼前这个新奇的水杯,明菜一连向丈夫提了三个问题。

  “车载电热杯。”他回答道,“它使用的是双层不锈钢真空设计,所以就算杯子里的水温再高拿在手里也一点也不会觉得烫的。”

  “好吧,先生也不是第一次发明出让人觉得很不可思议的新东西了……但是为什么要随身带着盐巴?是因为来医院的缘故,所以要用盐巴来去除厄运吗?”

  “呃……什么厄运不厄运的,你最近看太多恐怖片了吧?我只是偶尔想在喝果汁的时候加入一点盐巴或糖来调味而已。拜托,在水温变凉以前喝了它,补充你因为发烧而失去的水分,这样你才会好得更快的。”

  她接过水杯,抿了一口后说到:“它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咸,甜甜的就像饮料一样。”

  “怕你不喜欢盐的咸味,所以在盐跟糖的比例中我侧重多放了一些糖,怎么样我还算贴心吧?”

  “我现在感觉舒服多了,谢谢先生。可是我病好了不用再去医院输液了,这是不是就代表我不能听到先生跟我说有关你父母的爱情故事了?”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故事梗概就是一个年轻落魄的李氏王族子弟在柏林留学的时候邂逅了一个比他小一级的异国学妹。那个学妹不光人长得很漂亮而且还是高官的女儿,为了能够出人头地,也为了娶到这位令他目眩神迷的美娇妻,他想尽一切办法,用尽无数手段创造了一次又一次与她见面的机会。但是就像大多数电视剧里常常会发生的一样,千金小姐那位作为高官的父亲并不赞同自己的女儿跟一个穷小子,而且还是一个来自于异国他乡的穷小子在一起。他靠着自己手中的权力,千方百计地想要拆散这一对相爱的恋人,甚至好几次他的手下都差点要了那个穷小子的命……就在他们即将毕业的前一个月,小姐从家里逃了出来,变卖了自己身上唯一最值钱的那条项链换了两张去日本的船票,准备跟随穷小子私奔到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们顺利登上轮船,轮船也顺利的驶出了海港,一切看起来都那么顺利……直到半小时后,数十艘海警巡逻艇将轮船拦下并上船挨层挨间的找人。他们带走了那位小姐,抓捕了那个穷小子,未经任何审判和问讯便将他关入了柏林监管最为森严的秘密监狱中的单人牢房。”

  “天哪,这个父亲他也太不通人情了吧!然后呢?先生,那位小姐跟穷小子他们最后在一起了吗?还是说他们终于还是败给了残酷的现实跟那位没有人性的父亲而选择了分手呢?”

  “呃……亲爱的,你这个问题可真把我给问住了;如果我的父母他们最后没有能够在一起的话,那么请问我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另外你口中那位没有人性的父亲……他是我外公。”

  “抱歉先生,我不该乱插嘴的……”

  “你一句「他们最后在一起了吗」把我的思绪都给打乱了,算了我想我们还是不要接着说这些会令人……至少令我感到尴尬的父母爱情了吧。”

  “我很抱歉。”

  “算了……正如你所说他本就是一个没有人性的恶魔,你不会想知道他手上沾染了多少人的鲜血的。那个可怕的数字,说出来晚上会做噩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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