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就目前而言,顾倾城刚刚离开皇宫,刚刚组建自己的护卫,还没有真正信得过的人。
她现在,不只是羽翼未丰,而是刚刚长出羽毛。
她还需要时间,也需要一个契机。
再者,她现在花的,只是放在明面上的财货,她藏在储物格子里的东西还没有动用。
而那些她从宫里带出来的东西,足以让她组建一支上万人的军队,并豢养许多年。
她,真的不缺钱!
更不用说,她也不会坐吃山空!
已经跟D国有了合作,顾倾城不会满足,她还要多几个盟友!
现在是十一月,很快就是丑国的感恩节。
按照他们的习俗,丑国的公馆会举办感恩节酒会。
顾倾城不管是作为最近声名鹊起的“末代公主”,还是跟洋人们的友好关系,她都能够收到丑国的请柬。
到时候,她就能进一步扩展自己的盟友圈儿。
“银钱的事儿,你们无需担心!”
“本公主可是固伦公主,汗阿玛、皇额涅给我留了不少东西呢。”
顾倾城收敛思绪,底气十足的跟玉屏说道。
玉屏听了这话,露出恍然的模样,“是哦!奴婢愚钝,竟忘了这些!”
虽然她们是仓皇离开皇宫的,每人只带了一个大包袱。
但公主就是公主,她的私产有很多。
或许是银楼的银票,又或者是洋人银行的保险柜。
哎呀,公主可是先帝、太后唯一的孩子。
先帝驾崩得早,来不及为公主筹谋,太后却是直到两年前才薨逝。
叶太后那么疼爱公主,外头的新军对太后也算尊敬。
叶太后暗地里帮公主在外面置办些产业(比如公主府),都是非常正常的操作呢。
顾倾城:……嫡公主的身份就是好用。
都不用自己去编借口,就会有人主动脑补。
不过,玉屏的絮絮叨叨,提醒了顾倾城,“对!公主府!”
她不可能一直借住在别人的地盘。
D国公馆也好,西山军营也罢,那都是“借”来的。
她需要有个自己的住处。
第二天,她就找来掮客,想要购买一处宅院。
“公主,有处宅院倒是符合您的身份。说起来,也是个王府。”
掮客虽然惊诧于自己的主顾就是赫赫有名的倾城固伦公主,但他首先是个生意人。
第一要务就是做生意、赚佣金。
听完顾倾城对于公主府的要求,掮客略略一想,就想到了。
“庆郡王在海淀的别院,七进七出的院落,宅子保存得非常好。”
“地理位置也好,距离水木、大学堂等都不远。”
“价格嘛,若是对外人,或许还会高些,但您是公主啊,想必庆郡王十分乐意把花园子卖给您!”
这掮客倒还真的机灵,很能摸得清这些“贵人”的心思。
比如庆郡王,一家子的大烟鬼,十多年前就开始靠着变卖家当过日子。
但,里子再破烂,面子也不能丢。
卖别院,遮遮掩掩,宁肯少要点儿钱,也要维持“爷”的体面。
卖给别人,庆郡王肯定别扭。
可如果是“进献”给固伦公主呢?
相信庆郡王都愿意主动降价儿——我这可不是败家,而是对公主主子尽忠呢。
庆郡王得了面子,还能落个忠臣的名号。
而倾城公主则能以实惠的价格,得到一个公主府!
掮客将主顾的心思拿捏的想当到位,而随后的事实证明,他也没有猜错!
庆郡王一听是倾城固伦公主要“占用”他的别院,他立刻就表示,愿意为公主主子效力。
钱不钱的,无所谓!
只要主子看中了,只管拿去就好!
咳咳,这是表面上的说辞,庆郡王心里却在想:这位固伦公主可是非常的有钱!
最近这几天,她就没少上报纸。
啧啧,每年资助一万两白银,给不相干的人免费留学的机会。
还花重金招募侍卫!
都不用一笔笔的细算,就知道倾城公主的私产不少。
她啊,估计比那位去了霓虹公馆的皇帝还要有钱。
关键是,足够聪明!也足够强势!
末帝被赶出宫,京中的多少前朝皇室战战兢兢,唯恐受到清洗。
就是末帝,也只敢躲去公馆,并不敢随意发声。
倾城公主倒好,丝毫都不在意这些。
她甚至高调炫富,根本不怕招来宵小之徒的觊觎。
想想也是,倾城公主虽然是个身藏重宝的弱女子,可她搭上了洋人啊。
就算有些兵痞子看中了她的钱,亦或是垂涎她的美色,都不敢轻易动手。
“到底是叶氏一族所出的女儿,心计、美貌,一样都不缺!”
庆郡王恭敬的坐在顾倾城的下首,脸上一派奴才样儿,心里却在想着这些。
“倾城公主不像皇帝那般优柔寡断、扣扣索索,而是个做大事的人。”
“做大事的人,格局也就大。她啊,才不会贪恋海淀院子的那点钱。”
“我作为奴才,要把私产进献给公主。”
“公主作为主子,自然也要给与我赏赐!”
庆郡王这般想着,表现出来的姿态,也就愈发谦卑。
顾倾城并不在意庆郡王的小心思,她听了庆郡王的话,露出了“欣慰”的表情。
“庆郡王,你果然是个好的!”
“不过,本公主也不能让你吃亏!”
“这样吧,那套院子,本公主按照市价给你折算。”
顾倾城不吃亏,可也不会接受免费的东西。
因为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她与庆郡王,早已不是什么君臣,还是钱货两讫最好!
就这样,顾倾城花了一万五千两白银,买下了庆王府的别院。
有了宅院,顾倾城却没有急着搬进去。
一来,那套别院只剩下了一个空壳,里面的家具、摆设等,全都被卖光了。
无法拎包入住,顾倾城就只能先派人去收拾。
二来,顾倾城的公主侍卫队还没有练成。
虽然有了德林这个盟友,也跟司令搭上了线。
但这是乱世,如果自身不够强大,只靠外力,一旦“落单”,就很容易被欺负。
顾倾城从来都不会拿自己的安危去赌!
三来,她还需要进一步结交盟友。
留在公馆区,有助于她的“交际”。
时间很快就到了十一月底,三百名侍卫已经筛选完毕,进入到了西山军营进行新兵操练。
钱,如同流水一般的花了出去。
效果,也是斐然的。
三百人,旗人只占十分之一。
大多数都是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他们或是贫苦人家出身,或是附近的农户,或是逃亡的难民,或是落魄的江湖中人。
但不管出身如何,只要符合顾倾城的条件,都有了一份正经的差使。
包食宿,包衣服、军械,每个月还有二两银子的军饷。
食宿也不是随便糊弄。
进入军营后,他们惊喜的发现,公主没有骗人,许诺每人每天二两肉,就真的做到了。
他们公主侍卫队的伙食,是整个西山营区最好的。
每次开饭,都能把隔壁新军馋哭了。
还有簇新的军装,听说这是公主亲自设计,融合了D式军装与大青演武服的特点。
既传统、又洋气。
关键是保暖啊。
冬天是厚实的棉衣,棉衣里都是簇新的棉花,软软的、暖暖的。
隔壁新军还穿着半旧不新的夹棉衣裳呢。
一到冬天,新军的大头兵们个个缩肩笼袖,冻得大鼻涕直流。
而他们侍卫队呢,却热得直冒汗!
到了月底,他们也果然领到了二两银子。
足额的军饷,准时发放,这在诸多军营里,也是头一份儿!
“值了!把这条命卖给倾城公主都值!”
众人把银子拿回家,看到亲人们高兴的模样,心里也是热的。
公主侍卫队的条件是真的好,可操练也是真的严苛。
每日跑操,时不时还会搞个山地负重二十里的越野拉练。
还有射击、搏击等等训练。
每天从天不亮,练到天色擦黑。
回到军营,个个都累个臭死。
有的人,被这种近乎变态的训练模式弄得开始打退堂鼓。
不过,每每想退缩了,就又会想到每天吃的肉,身上穿的棉衣,以及那二两银子的饷银。
最重要的还是,他们手里有了枪。
不管是自己,还是家人,都不会受到欺负!
“累就累吧!总不能把我活活累死!”
“三个月,只要熬过这三个月,老子就还是好汉一条。”
在这乱世,能够活下去,就已经很不错了。
公主不但给了他们生存的条件,还给了他们“变强”的可能!
拼了!
护卫队组建不到半个月,人心,被顾倾城收拢住了。
顾倾城从中抽调了二十人,先跟在自己身边保护。
这些人或许还不能真正做到忠心,却已经有了侍卫的模样。
顾倾城也终于有了独自走到外面去的“底气”。
“……那就是倾城公主?”
“她穿的这是什么?看着中不中、洋不洋的,不过怪好看的。”
“你们就没有看到,倾城公主身边的护卫?”
“啧啧,这军装挺神气啊,背着的枪也都是锃油瓦亮的。”
“我怎么看着,这公主比皇上还威风?”
在众人的议论声中,几乎天天上报纸的倾城公主带着她的二十人护卫,闪亮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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