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勇揉了揉眼睛,再次看过去,发现自己没有认错人。
顾倾城非常好认,不是说她长得有什么特征,而是她的服饰有些“另类”。
看台上,大多都是西服洋裙,或是中山装学生裙。
极少数穿着传统袄裙的女子,也都像极了受惊的鹌鹑般缩在自己的家人身后。
在马勇认识的人中,只有顾女士,穿着守旧的繁复的马面裙,盘着传统的圆髻,却还能挺胸抬头。
还有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自信与张扬,简直就是顾倾城的招牌。
更不用说,顾倾城身边还跟着一个小胖砸!
这么多明显的标志凑在一起,马勇觉得,自己应该没有认错人。
只是——
顾女士怎么会跟洋人凑在一起?
她似乎在跟洋人聊天,这、这也太玄幻了吧。
马勇知道顾倾城识文断字,也知道她是真有文化,可东西文化之间的差异很大啊。
不说别的,只语言这一项,就像一个巨大的门槛。
那天陪着顾倾城在城内溜达的两个大头兵,回去后,并没有向副官禀报。
因为他们自己都不信:一个第一次出远门的乡下大脚女人,居然能够跟洋人谈笑风生。
这样的话,说出来,非但不能领赏,兴许还会被副官痛骂一顿。
大头兵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两人有志一同的将这件事“忘了”。
副官不知道,自然也就不会上报马勇。
而马勇呢,这几天忙着处理积攒的军务,跑去找督军请求购买军械等物资,稍有空闲,还要请那位相亲的陈小姐吃牛排、喝咖啡。
啧,又忙、又糟心——那些血呼啦的牛排、苦兮兮的咖啡,到底有啥好?
关键是马勇根本就弄不懂那些西洋的规矩,一双刀叉用得是那叫一个别扭。
吃饭的时候,他还会被陈小姐嫌弃吧唧嘴,连说话都不让。
忙,心情还不好,马勇自然没有精力去关注其他。
结果几天不见,顾女士就带给他这样一份“惊喜”。
“什么顾女士?”
穿着精致的洋裙,手上带着白色蕾丝的手套,头上带着帽子,脸上画着精致妆容。
陈小姐原本五六分的长相,被服饰衬托出了七分,勉强算个清秀美人儿。
只是她眉宇间的些许倨傲,稍稍有些破坏了她的形象。
她对马勇这样的大老粗十分嫌弃。
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一身的土匪习气,说话大嗓门,吃饭吧唧嘴……
牙齿发黄,一张嘴就是“妈个巴子”之类的脏话。
大字不识一个,连咖啡都喝不了,真是搁在哪儿都丢人现眼。
若不是自己年岁大了,若不是自家还要求到马司令身上,若不是……
她就是命苦,从小不被重视也就罢了,长大后,还要为了家族而牺牲。
心里嫌弃,陈小姐对马勇根本就没有什么耐心。
不过,此刻见他一副活见鬼的模样,陈小姐还是好奇的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
当她看清顾倾城那一身透着腐朽味道的传统袄裙时,顿时没了兴趣。
哼,又是一个没见识的守旧女人。
合该叫什么“顾氏”的,居然也有脸自称什么顾女士!
“马司令,不要关注这些不重要的人了,我还是给你引荐费里克斯先生吧。”
“费里克斯先生是有名的外科医生,他跟巴赫先生是好朋友。”
而巴赫先生,则是D国的一个商人。
他的家族在D国颇有些地位,听说还有个叔叔是将军。
所以,他的生意中,不可避免的就接触到了军械。
陈小姐知道马勇正在想方设法的跟能够卖军械的洋人拉上关系。
而她在教会和舞厅认识的那位费里克斯先生,就是她最大的底气。
虽然她跟费里克斯先生只是一面之缘,虽然她只会简单的英语,D语一句都不会,但在马勇所认识的人里,她绝对是最有可能帮到他的人。
这、是陈小姐的底气。
也是她能够嫁给马司令做继室,而不是当个姨太太的最大原因。
“费、费什么克死先生,他是个大夫?”
马勇被什么费里克斯、巴赫等外国名儿弄得头昏脑涨,一时都有些反应不过来。
“我要买军械,又不看看病,找那个什么费干什么?”
陈小姐:……蠢货!连这点因果关系都听不明白!
也就是遇到了乱世,手里握着几杆枪,这才成了野路子的司令。
要是搁在过去,就这样目不识丁、头脑简单的大头兵,给她MISS陈提鞋都不配。
偏偏——
陈小姐满心悲凉,总觉得自己是“红颜薄命”。
暗暗在心底叹息了几声,陈小姐忍着嫌弃与厌恶,耐着性子解释:“费里克斯先生是个大夫,但他是巴赫先生的私人医生。”
“巴赫先生的叔叔是D国的一个将军,所以,巴赫先生能够弄到军械。”
D国的军械,最是精良,可比那些什么汉阳造强太多。
“D国货?”
作为军人,马勇自然知道哪家的军械好。
听了陈小姐的话,他的眼睛都在biubiu发光。
一时间,他满脑子都是那些最精良、最上等的D国军械。
顾女士为何会跟一个洋人谈笑风生的问题,则暂时被他抛到了脑后。
“对!司令,您不是想要购买军械嘛。咱们可以通过费里克斯先生结识巴赫先生,然后再——”
陈小姐只觉得很费劲。
唉,这么浅显的道理,居然也要自己费尽口舌的解释。
太累了!
“哎呀!那可真是太好了!”
作为一个拥有着野兽般直觉的军人,马勇自然感受得到陈小姐身上所散发的嫌弃。
但,这不重要。
本来自己跟陈小姐这样的富家千金不太相配。
再加上,现在自己有求于她,马勇更加不在意。
说实话,只要谁能帮他弄到军械,他别说不计较对方的嫌弃了,就是把对方当成姑奶奶般供着,他都没有二话!
“哎呀,费里克斯先生过来了,走!咱们赶紧过去!”
陈小姐见马勇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重要性,眼底闪过一抹得意。
她矜持的抬起了下巴,眼角的余光瞥到那个灰色头发的身影,赶忙扯了扯马勇的袖子。
“哦,好!咱们走!”
马勇又是期待,又是忐忑。
他赶忙扯了扯自己的军装,整了整帽子,试图让自己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
而陈小姐呢,起初还踌躇满志。
但当她走到费里克斯先生近前的时候,倨傲的脸瞬间变得卑微,她有些生硬的用英语跟对方打招呼:
“嗨!费里克斯先生!您好!您还记得我嘛,我是MISS陈,咱们在大剧院舞会一起跳过舞。”
陈小姐的英文算不得多好,还带着些许口音。
且,她不是真的底气十足,面对洋人的时候,她总有种源自心底的自卑与怯懦。
她的态度,也就分外的卑微、讨好。
对方还没有怎样呢,她自己先把膝盖软了下去。
“MISS陈?”
谁啊?
好像有点儿印象,但不深。
不同种族之间的人,对另一方,其实都有些眼盲。
陈小姐呢,又不是那种明艳动人的大美人,没有什么标志性的特色,只见过一面的费里克斯,会记不住她,真的很正常。
不过,费里克斯见对方穿着西式的裙装,还说着蹩脚的英文,便知道,她应该就是所谓的“新女性”。
对于这样的人,费里克斯倒也愿意施舍一两分的善意。
“哦!原来是MISS陈,您好!”
费里克斯先生秉承着绅士风度,还算客气的跟陈小姐打了个招呼。
陈小姐却把人家的客气当成了“重视”。
她心底暗自得意,下意识的就想去看马勇。
她仿佛想说:看到了吧,我可认识费里克斯先生呢。
马勇听不懂陈小姐与费里克斯之间的叽叽呱呱。
但他会看人脸色啊。
他发现,这个灰头发、蓝眼睛的洋人,是笑着跟陈小姐说话的。
笑,就代表亲近,代表关系好。
所以,陈小姐真的认识洋人?两人的关系还不错?
马勇暗自忖度着。
陈小姐顺利得到了费里克斯的回应,她仿佛得到了鼓励。
她微微测了测身,指着马勇对费里克斯说,“费里克斯先生,这位是马勇马司令。”
“他有些事,想与您洽谈。”
其实,陈小姐也不想这么的单刀直入。
她更想先跟费里克斯寒暄寒暄,进一步的拉近关系。
但她的英语水平着实有限,太深奥、太委婉的说辞,她根本就不会。
而且,对面的费里克斯也不是腐国人,虽然会说些英文,可也不如母语D文更熟练。
两个英文都很菜的人,想要用英文交流,还想交流出水平,不啻于做梦。
费里克斯愣了一下,他的目光下意识的看向了马勇。
马勇见状,还以为陈小姐已经顺利跟这个费先生谈好了,他便挤出和善的笑容,生硬的跟费里克斯说了声“噎死、噎死”。
费里克斯:……
也不是嫌弃,就是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气氛有些尴尬啊。
费里克斯眼角的余光左右看了看,正巧看到了一个熟人,他直接丢下马勇,笑着朝那人走去——
“拜尔!你这家伙,怎么又来马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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