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初禾看着父母恩爱,对日后能嫁给什么人,也是有过幻想的。

  沈牧的确很好,她跟沈秀娘关系又好。

  要是阿爹出事前,等她到龄对方来提亲,她十有八九会应下。

  可是现在阿爹没了,她是家里的主心骨,身上还有个大秘密,这些事也就不想了。

  既然不给人留希望,对方的好处她就不能全盘接受了,有些事情还是说清楚的好。

  一脑袋乱麻的洗完衣服,带沈秀娘回家,柳哥儿已经回来在房里洗漱。

  院子里有淡淡的肉香,馋的榆哥儿根本不敢在院子里待,缠着他大哥进房间去。

  江初禾拿出一个带饭的陶罐,装了满满一陶罐的菇子炖肉。

  递给沈秀娘又问:“你家可煮了干饭,要不再带点饭?”

  沈秀娘摆摆手,“我早就把饭焖上了,放心吧,这肉真香啊!”

  她没有拒绝姐妹的好意,本来哥哥帮忙拔草就是不想让禾娘受累,禾娘过意不去便要回礼。

  要是她坚决不收,倒好像是哥哥挟恩图报,便大大方方收下家去。

  太阳坠入山间,收了最后一丝光亮,江家这才在堂屋摆好饭。

  柳哥儿本就瘦,这段时间温习功课辛苦,更是瘦的眼睛都更大了。

  他的眼瞳黑亮,一看就是聪明机灵内秀的人,望着人时总能感觉到他的诚挚。

  看着桌上的肉,他眼睛一暗,不过还是闷声不吭的吃了饭。

  一家人吃完,江林氏坚持自己已经好多了,可以洗碗去。

  江初禾便让柳哥儿回房温书,打算带着榆哥儿把家里家外清扫一下。

  原是安排在下午的活儿,没成想睡过了头,这会儿刚好带着榆哥儿动动,就当消食。

  没有饿病的孩子,只有吃撑的肚子,小孩子吃多了积食也是不好的,动一动消化消化再睡觉。

  柳哥儿没回答,见江初禾带着榆哥儿去了正屋,转身进了厨房找江林氏。

  “阿娘,家里哪来的肉?”他少年老成,严肃的时候活像江林氏的亲阿爹。

  江林氏吓了一跳,不过还是回答了他,“是你阿姐遇上贵人了,找她做活儿,大丫头看她麻利赏她的。”

  柳哥儿没想到是这个答案,皱了皱眉,“阿娘,您可别骗我,我们这哪有什么贵人?”

  他们源口村穷的叮当响,勉强能称上地主的周家,也只买了一个丫头,不给月钱还当牛使。

  江林氏笑笑,“娘骗你干什么?贵人的事不是我们能多嘴的,也就你我知道,榆哥儿都不知道,你莫要漏了口风。”

  当娘的总觉得自己的孩子是最好的,其实村里镇上麻利能干的小娘子一抓一大把,可别让人家得了这个机会去。

  柳哥儿知道娘不会骗人,看她这么高兴这才放心了,只说:“我在学里听人说,王家有人要上门来提亲,娘您没应吧?”

  他自小读书,很是有些君子的气节,不肯再背后议论人是非,不好称那人叫王瘸子。

  江林氏一愣,“王家?可是你夫子族里的?”

  桃李村两大姓氏,分别是王家和李家,李家人更多些还出了村长,但是耐不住王家有个秀才公,所以有点旗鼓相当的意味儿。

  桃李村王家,那可不就是柳哥儿夫子的亲戚?

  柳哥儿摇摇头,“不过是夫子的一个族亲,不是什么正经亲戚,您可别答应!”

  “怎么看都不看就不答应?”江林氏不解,“你阿姐也到了年纪了,总得早早相看起来。”

  这选夫婿就像挑瓜,早点挑能挑到甜的好的,等蹉跎几年,那可就只剩下歪瓜裂枣了。

  柳哥儿叹了口气,“那人腿脚......有些不便,平日里也是游手好闲不干活的。”

  不过是家中独子,父母均在能赚点钱,又因自小又腿疾宠成了个二世祖。

  脾气大不由人忤逆,稍有不顺心对他亲阿娘都动辄打骂的。

  他把自己打听到的一番给江林氏一说,江林氏就气得直拍胸口,“这......这种人,怎么敢说来求娶我禾娘!”

  江初禾样貌身段能力,在源口村那是一等那批的,还有个会读书的兄弟,这样的人怎么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配不配?!

  柳哥儿赶忙给她顺气,劝道:“阿娘,你莫气坏了自己,咱不答应就行了。”

  江林氏气的不行却又无法,只能憋着一口气,想着那起子人家要是真敢上门,她一定拿扫帚给打出去!

  这厢母子俩才说完这事儿,那头沈秀娘跟哥哥吃饭的时候,也把这事儿跟自己哥哥添油加醋的说了。

  沈牧束着发穿着短揭,脚上蹬着新鞋,更显的宽肩窄腰大长腿,很是丰神俊朗。

  听了沈秀娘的话,一双剑眉拧了拧,眼神一沉,“放心吧,林婶子不会让禾娘嫁给这等人的。”

  他没再说什么,一口口吃着饭,心里却把这王瘸子记着了。

  林婶子是个心疼女儿的他不担心,但是这等人竟然敢觊觎禾娘,有机会总要叫他知道厉害。

  吃完饭沈牧得早早休息,明天天一亮就得带上家伙事进深山去,最少要五天才能回来。

  沈秀娘收拾了碗筷,就开始烙饼,给他明天早上带上,当这几天的干粮。

  晚上又下了场雨,江初禾见昨天菇子收获不错,又不需要下田,便起了心思。

  打算这些天多采点菇子晒上,到时候去“仙界”,送给两个姐姐,以感谢她们的帮助。

  说来也是巧了,一连几天都是晚上下雨,白天又老大的太阳,江初禾的菇子采了不少,都晒的干干的收了起来。

  转眼就过了六七天,这天下午江初禾刚收拾完鸡舍,就听外面有嘈杂的声音。

  榆哥儿也听见了,好奇的迈着小短腿,一阵风似的刮出了院子外。

  不一会儿又刮了回来,兴奋的脸都涨红了,攥紧小拳头喊:“姐!姐!你快去看吶!沈牧哥猎到大虫了!”

  大虫是百兽之王,爪子锋利,牙齿尖利,力气又极大。

  一般人要是遇上了,恐怕得给大虫加餐,沈牧竟然猎了一头回来?!

  江初禾没见过大虫,也好奇不已,跟江林氏说了一声,就拉着榆哥儿也看热闹去了。

  沈家门口也围了不少人,都是来看稀奇的——毕竟好些人一辈子都没看到过大虫。

  当然了,也有可能是看到过大虫的,都葬身它口中了。

  大家七嘴八舌的夸沈牧厉害,每次进山都能猎好东西。

  见大家吵吵嚷嚷,还是村长站了出来问:“牧哥儿,这大虫看着很是凶残,你可曾受伤?”

  沈牧摇摇头,“不曾,只是运气好,这大虫掉到了我挖的陷阱里,被插中了脖颈,我这才能猎到。”

  他就是再有力气再厉害,哪里能单打独斗打得过大虫,还是运气好。

  江村长又道:“不管怎么说还是多亏了牧哥儿,不然要是有人上山碰上了,那可就惨了。”

  虽然一般人也不敢去深山,但总有两个胆子大的哥儿想去冒险,幸亏被沈牧给打了。

  沈牧没接他的话,这也是赶巧了,不是他为民除害。

  村长见他不邀功,更是喜欢了,“牧哥儿,这大虫肯定要送去府县卖,那野猪是不是能在村里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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