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读文学>都市小说>七零反派的心头肉>第 38 章 良辰
  在大家的忙活下,一顿丰盛的晚饭终于做好了。

  饺子是韭菜鸡蛋和猪肉馅的,另外傅十冬还往里面放了一些红蚶子肉,除了蘸酱菜,饭桌上还有一盆清炖泥鳅汤。

  几个人落座之后,傅十冬给叶凝瑶和孩子们的碗里倒上醋,然后夹起一颗放进媳妇的碗里说:“你尝尝看。”

  每次吃饭,男人所夹的第一口菜必定是给叶凝瑶的,其他几个人都已经习以为常,各自伸长筷子夹了一颗饺子吃了起来。

  自从嫁了人,叶凝瑶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个没长大的孩子,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被他细心照顾着。

  她羞红着脸夹起饺子尝了一口,嗯,真鲜!

  鲜香里还透着肉香味,特别好吃!

  “怎么样?”傅十冬紧紧盯着媳妇等待点评。

  叶凝瑶把饺子咽下肚,对他竖起一根大拇指,“不错,你真是太厉害了!做什么都这么好吃!”

  紧接着她夹起一颗放进他的碗里,礼尚往来,“你别光顾着看我吃呀,快吃饭吧。”

  俗话说饺子配酒越过越有,叶凝瑶拿出在黑市买的补酒给自己和傅十冬各倒一杯,只喝了一口就被呛到了。

  这酒的度数太高,只一口就辣进了嗓子眼儿。

  傅十冬忙给她盛汤递过去,“喝口汤缓缓。”

  把汤拿过来喝了好几口,叶凝瑶红着脸把自己的酒杯推给傅十冬说什么都不喝了。

  又辣又呛,太难喝!

  无奈之下,傅十冬只能把她的酒拿过来倒进自己的杯子里喝掉。

  清炖的泥鳅汤一点都没有土腥味,庄秀芝喝了几口忍不住夸赞道:“冬子,你厨艺这么好,都是在哪儿学的?”

  “自己悟的。”男人扯出一抹淡笑,没有解释太多。

  在过去的几年里,两个孩子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家里又没钱,他只能反复琢磨把各种食材的价值发挥到极致。

  所以,才有了今天的手艺。

  一顿饭下来,所有人都吃了个满饱。

  闷热的夜晚,稍微一动就是一身汗。

  傅十冬带着傅年冲过凉水澡之后便回了自家的小屋。

  不知道是不是酒喝多了或是天气太热的缘故,即使冲了一个凉水澡,他仍然感觉燥|热难当。

  昏暗的屋子里点着叶凝瑶自制的蚊香。

  淡淡的熏香在空气中缓缓萦绕,躺在炕上的叶凝瑶怀里抱着一本书,早已陷入梦乡。

  傅十冬走过去把那本书收起放到一旁,然后脱掉背心在其身旁躺下,屋外黑漆漆的,他却怎么都睡不着觉。

  某些地方忽然支棱起来,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叶凝瑶一直在等他回来,睡得并不是很熟,感觉到有人回来了,她迷迷糊糊地掀开眼皮问:“你洗完澡了?”

  说着,不自觉地往男人怀里靠了靠,头抵在他的胸膛前想寻找一个舒服的位置继续睡觉。

  淡淡的体香随着她的动作钻进男人的鼻息之间,傅十冬屏住呼吸把人搂进怀里,心猿意马。

  这么热的天被他搂在怀里很不舒服,叶凝瑶拱了拱身子想让男人不要抱着她,可换来的却是越来越有力的桎梏。

  睡意渐渐消失,叶凝瑶揉着惺忪的眼睛,仰起头看他,“你不热吗?”

  烛光下,巴掌大的小脸儿明艳动人。傅十冬盯着她那张樱红的小嘴,只觉得身体里的那股火越拱越高。

  “媳妇,不如咱们现在要个孩子吧。”

  这个念头就像脱缰的野马不受控制地挣脱出牢笼。卂渎妏敩

  他无意识地往前贴近,当叶凝瑶感受到那处炙热时整个人瞬间清醒了,小脸儿刷得一红,之前看过小人书,她知道那是什么……

  彼此的呼吸渐渐加重,交|织在一起一起的目光仿佛黏住了一般,叶凝瑶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

  男人那含有侵略性的目光盯得人心里发慌。

  她轻启红唇刚想说点什么,傅十冬已低下头把那些没来得及说出口的话通通堵了回去。

  叶凝瑶被吻得一怔,想躲开他的围剿却换来男人更加强有力的攻势。

  渐渐的,她抬起发软的手臂攀上他的脖子,承受着这一切的狂风暴雨。

  撕裂般的疼痛传来,忍不住呜咽出声,她赶紧咬住嘴唇满是怨气地看向男人,眼底蕴满了水汽。

  好疼呀!怎么这么疼?

  傅十冬停下动作,吻上她的眼睑轻声哄着,直到小女人有所缓解才继续。

  月光下,细白的腿晃呀晃。

  逐渐适应的女人轻咬他的肩膀,小声求道:“你轻一点儿。”

  可这种事哪能轻得了?傅十冬放缓节奏埋头轻咬她的耳垂,浓重的呼吸声在耳畔回荡,异常性感。

  待一切结束,天色已露鱼白。

  叶凝瑶把头歪向一侧趴在那里,身上早已没了力气。

  男人看着那光滑白嫩,线条流畅的美背还有些食髓知味。

  他伸手抚上女人纤细的腰肢,心底有些发虚,“媳妇,你还疼吗?”

  叶凝瑶无声地抬起头,媚眼如丝,随即一个巴掌挥过来“啪”得一声拍开男人的手臂。

  撅着嘴又重新躺回枕头上,双眼紧闭懒得再搭理他。

  不到一分钟的功夫,就累到睡着了。

  傅十冬收回手,讪讪地摸了摸鼻子,也知道自己刚刚的确有些过分。

  他当时真的控制不住……

  轻手轻脚地从炕上下来,他冲了个澡,又帮媳妇擦拭一遍身体,待家里的一切收拾完之后才恋恋不舍地拎着镰刀去了麦田。

  直到日上三竿,叶凝瑶才从熟睡中悠悠转醒,身上的衣服被男人换成了棉质睡裙。

  望向四周刚要坐起身,腰间的酸痛让她不得不重新躺回炕上。

  忽然间,昨夜的画面在脑海中一帧帧回放,叶凝瑶羞得把脸埋进被里,心中暗骂傅十冬就是个臭流氓!

  她这个样子,今天是不打算出门了。

  想到一天时间都挣不到公分,心里又把男人骂了n遍。

  同时又有些欲哭无泪,原来要娃竟然这么遭罪!

  此时,傅十冬突然打了喷嚏,手上割麦子的动作一顿,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嘴边不禁勾起一抹笑意……

  田地里其他人都在弯腰割麦子,谁都没注意到他今天的反常。

  自从孟迎武被抓走以后,生产队队长这个职位就空了出来。

  如今正是秋收,队里虽然暂时没人领导工作,但关乎下半年的口粮,大家干起活来还算自觉。

  没了孟迎武的孟家最近行事作风比较低调。

  潘桂芬算是认清了事实,已经不再找亲弟弟帮忙。

  现在家里只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孟迎武的爹孟大海,前两年伤了腿走路都不利索,更不用说干活了。

  另一个是孟迎武的儿子孟小伟,自打他爹出事以后更加不爱回家了,尤其秋收这几天根本找不到人影。

  可是不秋收就没有公分,想到下半年的口粮,潘桂芬只能求助于小闺女。

  孟迎莹听明白她的来意,立刻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落魄的孟家对她来说毫无利用价值更是个拖累,她也不用再继续伪装下去了。

  “娘,我是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你让我帮孟家秋收干农活,我怕江淮对我有意见。”

  来之前潘桂芬设想得很全面,猜到她也许会这么说,于是抿抿嘴不得不低三下四道:“我去跟江淮说说,那孩子是个好人,他总不能眼看着这一大家子人饿死吧?”

  “你找他干嘛啊?有那时间还不如去把你那宝贝孙子找回来干活!”让她去地里给他们挣公分?想得美!

  懒得再虚以委蛇,孟迎莹抬起眼没好气地说道:“孟家的农活我是不会干的,你死了这条心吧。”

  潘桂芬没想到她会是这样的反应,哪家闺女嫁了人不是帮衬娘家一把?这话说得实在绝情。

  “你咋能这么说话呢?你大哥没出事之前对你多好啊?家里也没让你干过重活,难道你就不能帮家里度过一下难关?”

  说句良心话,她这闺女算是被自己娇养着长大的,现在翻脸不认人,这不是白眼狼么?

  “孟迎武那是自作自受,管不住下半身那二两肉你能怨得了谁?”现在村子里的人见到他们孟家人都是指指点点地看笑话,她受到牵连该找谁埋怨去?

  还有自己好不容易淘来的那些古董字画全因为孟迎武被没收了。

  想想就一肚子火!

  被小闺女气得差点儿没背过气去,潘桂芬用手指点她半天,最后还是无可奈何地离开了。

  把潘桂芬送走,孟迎莹烦躁地在屋子里转了好几圈,心口窝那股憋屈劲儿却怎么都消散不掉。

  之前有孟迎武在,她不用干什么脏活累活就有公分拿。

  而她这人惜命,在这个年代投机倒把的买卖一直没敢干,只从废品站淘来一些古董字画想来个躺赢的人生,后来因为盯上江淮,更是没了做买卖的心思。

  如今在这大洼村没了靠山,而江淮在那鸟不拉屎的余家村又自身难保,她不想办法弄点钱,这日子真的没办法再维持下去。

  上辈子她是个美妆博主,有自己的化妆品作坊,沉思许多之后她心里有了主意。

  ……

  在炕上躺了小半天,感觉身体好多了,叶凝瑶这才揉着腰起床。

  桌上的饭菜已经凉了,她拿起饭罩子下面被压着的纸条,一行不算工整的字体映入眼帘。

  [媳妇,对不起!锅里有你爱吃的鸡蛋羹,晚上回来给你包肉包子吃。]

  叶凝瑶快被这一行字气笑了,他把自己弄成这样,竟然想用包子来哄人,她看起来像个只知道吃的饭桶吗?

  “咕噜”一声,早已饥肠辘辘的肚子在这个时候不合时宜地拼命叫嚣着。叶凝瑶低下头盯着那些饭菜,果断地转身离开。

  她来到厨房不争气地从锅里拿出那碗鸡蛋羹回到桌前就着饭菜吃了起来。

  晚上下工回来,傅十冬推开自家小院的木门,见小媳妇正坐在桃花树下摘菜,那模样不像在生气,他默默地松了口气。

  慢慢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下,手已伸过去拿过菜主动摘了起来。

  “媳妇,你好点了吗?”

  其实叶凝瑶在他回来的时候就知道了,只不过经历昨晚之后再见面不知道该怎样面对他,所以一直低着头假装在干活。

  此时男人没羞没臊的一句话,瞬间把她弄了个大红脸。

  她侧过头紧咬着嘴唇,就这样呆呆地看着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羞人的问题。

  满是红晕的小脸儿娇俏无比,傅十冬见她不回答,忽然倾过身子轻啄她的唇瓣,柔声哄道:“如果累了就进屋歇着,这些活我来干就行,嗯?”

  都说男人只要开了荤,在哄女人方面就会突飞猛进地成长。

  本来叶凝瑶是不打算轻易放过他的,怎么也要和他约法三章才行。

  可此刻却心中一暖,昨夜被折腾得够呛的小身板儿好像也变得没有那般不舒服了。

  心里的怨气有些消了,她对上男人含情脉脉的眸子忽然感到有一丝心慌和无措。

  刻意忽视他的目光,叶凝瑶伸手推开那张俊脸,支支吾吾地说:“那你慢慢摘吧,我去找圆圆。”

  说着站起身也不管男人还有没有话说,逃也般地跑掉了。

  “……”望着媳妇的背影,傅十冬揪着手里的菜,只能将一肚子贴心话又都通通咽了回去。

  ……

  京市。

  最近这段时间,叶凝远除了去部队训练,平时一有时间就是回家安抚那对老夫妻,尤其是他妈,万一气愤不过坐上火车去了大洼村,到时候他妹自作主张的婚事可就瞒不住了。

  这天周日,趁着钱淑华女士和朋友去登山散心,叶凝远终于空闲下来可以做点自己的事情。

  忽然想起妹妹交待的任务还没有办,于是他从大洼村带回来的行李中翻找出一个布包,拿着它匆匆出了家门。

  叶凝瑶给他的地址是在城西的一处胡同里。

  手里攥着纸条找到地址,叶凝远敲响那扇红漆木门,隔了很久门才轻轻开启。

  “你找谁?”莫晚霞看着门外的军人,只觉得他看起来有点眼熟。

  “你好,我想找莫晚霞同志。”此时,叶凝远也在打量着她,女人年龄不大却表现得特别老成。

  如果不是在部队多年,她那犀利的眼神儿确实伪装得挺像那么回事的。

  听到是找自己,莫晚霞更加疑惑了,轻拧眉心问:“我就是,你是哪位?”

  没想到她就是自己要找的人,叶凝远扶了一下帽檐,礼貌微笑道:“我是叶凝瑶的大哥叶凝远,她让我过来送点东西。”

  把拎在手里的布袋递过去,结实有力的手臂连接骨节分明的手掌形成一条笔直的线,莫晚霞垂下眼眸盯着他那修长的手指接过东西,“谢谢,我收到了。”

  叶凝远收回手站得笔挺,本以为眼前的姑娘还会跟自己客套几句,结果人家拿走东西后退两步直接把木门关上了……

  他不可思议地眨眨眼,傻傻地伫立在那里不知道该去该留,沉默几秒后见木门没有重新打开的迹象,他摸摸鼻子这才转身离开。

  此时,在红漆木门内,莫晚霞靠在门边,平时比较严肃的脸上多出两抹红晕。

  像莫小青说的,莫晚霞这么晚还不结婚的主要原因只是因为她是一个妥妥的颜控,更准确的说她是个非常严重的手控。

  刚刚在见到叶凝远的那双手时,二十多年来她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是心动的感觉。

  捂上发烫的脸颊,莫晚霞轻轻念着,“他叫叶凝远吗……”

  时间匆匆而过,转眼已是秋收过后。

  经历整个夏天的积累,叶凝瑶体内的法器已呈橙色,离发出赤焰之光只有一步之遥。

  之前在菜园子里种的草药已经小有收获。

  认真回忆曾经看过的医书,她挑出几种晾晒好的草药按照比例分别把它们捣碎,这是个力气活儿,每次捣药她的手臂在第二天都会跟废了一样。

  接着,再按照草药的份量从废弃的罐头瓶子里掏出蜂蜜。

  蜂蜜是山上那些土蜂产的,香味芬芳品质上乘。

  然后是熬炼蜂蜜,炼蜜主要是掌握火候,如果火候不对就做不出药丸。

  最后边倒蜂蜜边调药,调和完毕后再把它们过秤搓成药丸。

  整个过程,傅媛都在一旁学习。

  之前叶凝瑶就已发现这孩子对草药很感兴趣,她平时炼药都会让傅媛在一旁学习。

  如果以后这孩子依然想学医,她会把这一身炼药的本事全部传授给她。

  “小婶,今天这个药丸是治什么病的?”傅媛坐在凳子上搓药丸,那动作已经非常熟练。

  “你看我捣碎的那几种草药都有什么功效?”叶凝瑶并没有直接告诉其答案,而是想让她学会思考。

  “唔,这里有桔梗和甘草,能宣肺…利咽……其它的我不记得了。”傅媛歪着头皱眉思考半天只记得这些。

  她这样的年龄能记住这些已经很不错了,叶凝瑶满意地点点头,“嗯,不错!你要继续努力哦~”

  这时庄秀芝朝他们这边走过来,精神奕奕的样子早已不见当初的病容,“圆圆你又在跟你小婶学知识呐?要好好学,可不能捣乱。”

  “娘,我知道啦!”傅媛咧开嘴,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曾经在梦里才会出现的画面如今变成现实,这让她倍加珍惜。

  庄秀芝在一旁坐下,见叶凝瑶这么有耐心教女儿药理知识,便打趣地说道:“你和冬子结婚这么久,准备什么时候要个娃啊?”

  要娃吗?

  叶凝瑶不自觉地抚上小腹,小脸儿染上一抹红晕,嘴角微微上扬,“我们正在要呢,不过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来。”

  最近傅十冬天天黏着她,他们的孩子应该……很快就会有了吧?

  脑海里想象着他们俩的娃,她嘴角的弧度更甚。

  “等你们有了孩子,嫂子帮你们带。”长嫂如母,庄秀芝一直把傅十冬当半个儿子看待,而弟媳又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她真的很想为这个家多做贡献。

  秋收那些日子忙活起来还不觉得,等以后冬天农闲了,她不想成为家里吃闲饭的。

  “谢谢嫂子。”叶凝瑶明白她的心思所想,不过大嫂的岁数还很年轻,帮自己带孩子只会蹉跎了大好时光,她沉思一瞬,试探道:“我最近在研究一些关于养颜的东西,你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干?”

  家里两个干投机倒把买卖的,庄秀芝很清楚他们两口子天天都在忙什么。

  听到弟媳有意拉扯自己一把,她惊诧抬眼,“我能行吗?”

  自己的病就是弟媳治好的,庄秀芝很清楚她做出来的可都是好东西。

  万一自己给人家拖后腿怎么办?

  “行啊,当然行,只要你敢干不害怕就行。”这个年代的平常老百姓没有几个人敢偷偷做生意的,叶凝瑶想着如果大嫂不愿意参与她也不勉强。

  “那…我试试?”因为激动,庄秀芝腰背挺得很直,两眼放光。

  见她愿意从固有的生活圈子中迈出一步,叶凝瑶也替她开心,“好,从明天开始,咱们一起干。”

  再过半个月就是中秋,俗话说秋高气爽,现在早晚天气已出现温差。

  晚上吃过饭,叶凝瑶拿出白天搓好的药丸拿给傅年,傅年看着它立刻抿起嘴唇苦下脸,面部表情比从前丰富很多。

  “这是补药,快吃吧。”她没告诉他这是治嗓子的药,反正这孩子吃补药已经吃习惯了。

  只见傅年虽然一脸不情愿,但还是主动拿过那颗药丸,乖乖放进嘴里咀嚼几下乖乖咽了进去。

  叶凝瑶笑着揉揉他的短发,又把一碗胖大海递给他,“这个也要喝掉。”

  傅年抬起眼定定地看了她好几秒钟后才接过碗“咕咚咕咚”喝了个一干二净。

  “真乖~”

  傅十冬站在一旁看到这一幕只觉得有点好笑,他走过去帮忙收过碗,拍拍傅年的肩膀,“早点休息吧,明天我送你和圆圆去上学。”

  前几天两个孩子正式去公社小学读书,因为傅年之前没上过学,再加上身体的特殊原因,他和傅媛同读小学一年级。

  原本小学校长是不想收这个特殊学生的,傅十冬带着孩子通融半天才让对方妥协并承诺如果以后成绩好,可以跳级。

  家里人都比较担心他上学后会被同学欺负人,不过以目前的状态来看暂时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

  傅年默默地点头,乖巧的样子和他叛逆的年龄一点都不符。

  目送他离开,傅十冬揽住叶凝瑶的细腰,忽然小声说道:“谢谢你,媳妇。”

  “嗯?谢什么?”她仰起头对上他那双深情的眸子,忽然心脏小跳了一下。

  单说谢谢她治疗傅年的病好像有点太见外了,傅十冬斟酌用词,把人搂进怀里,“谢谢你对我这么好。”

  对他好吗?

  这样的感谢听在耳朵里,总有那么一点心虚。

  她对他的好,不及他对自己的十分之一。

  学着放开心怀,叶凝瑶主动攀上他的脖子轻吻一下略带胡茬的下巴,决定以后要对这个男人更加好。

  ……

  经过近一个月的折腾,孟迎莹终于鼓捣出一小罐自制的雪花膏。

  因为脸上的疹子太多,她也没办法拿自己做实验,想着上辈子这个配方已被做成成品卖出去很多都没事,也就没再另找别人实验。

  这一天她拿着雪花膏来到知青点推销,曾经还算热闹的地方因为江淮和刘美玉的离开冷清了不少。

  在整个村子里,能舍得花钱买雪花膏的也只有这里了。

  想到这是自己创业的第一步,孟迎莹深吸一口气走了进去。

  刚进门,迎面便走来一个人,定睛一看是女知青钱玲。

  之前孟迎莹不太喜欢和知青点里那些家庭条件好的人一起玩,可现在不一样了,她要挣钱,就要在这些人身上薅羊毛。

  “钱知青,你这是干嘛去呀?”隔着红纱巾,一脸笑眯眯。

  走在路上,钱玲的心里正寻思事儿,突如其来的声音把她吓了一跳,抬头望去这才看见对方。

  以前无比傲慢的村花会主动和自己打招呼,还真是反常。

  “我去县里,你找谁?”

  如今在这个知青点里她真想不出这女人会是来找谁的。

  “正好,我也想去趟县里,不如咱们一起走吧。”推销讲究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孟迎莹一直保持微笑,态度前所未有的好。

  这让钱玲有些受宠若惊,同时又心生警惕。

  之前陈玉茹和刘美玉跟她关系那么好,全栽在孟家人的手里了,她可不想做第三个。

  “那个,我和莫小青约好了,咱们同路可能不太方便。”

  一听有莫小青,孟迎莹脸上那抹笑意有些维持不住,“是吗?那真是不巧。”

  钱玲站在那里自觉有点尴尬,赶紧又说了两句客套话准备走人。

  这时,孟迎莹从挎兜里拿出一个曾经用来装雪花膏的小铁盒递过去,“这是我研制出来的保湿霜,很补水的,送给你。”

  “什么是保湿霜?”这个词挺稀奇,钱玲顿住脚步好奇地看过来。

  想到这个年代没有保湿霜这个词,孟迎莹轻咳一声装作很神秘地解释道:“这名字是我起的,它擦在脸上很补水,能让你的皮肤永远都水嫩嫩的,不会像咱们平时用的雪花膏那样油。”

  “哦,原来是这样啊~”钱玲眨眨眼,望着孟迎莹手里的东西没去接,“谢谢你的好意,这么好的东西你自己留着用吧,我不需要。”

  自从吃了桃花丸,她的皮肤好得不得了,不需要再擦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她更不会白要别人的东西。

  可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孟迎莹听了这话,瞬间脸都黑了。

  什么叫自己留着用?

  是看她满脸疹子不配卖化妆品吗?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好心好意送给你,你竟然讽刺我?”她紧咬着牙,尽力克制自己暴走的冲动。

  孟迎莹算是一个会审时度势的人,现在没人能护着她,她也知道不能轻易惹事。

  “我没讽刺你啊~”钱玲连忙摆摆手,“你误会了,我真的是因为不需要才这么说的,不信你看我皮肤不是挺好的吗?”

  深深吸了好几口气才把怒火压下去,孟迎莹白了她一眼,语气仍然不善,“不要就算了,真是好心被当成了驴肝肺。”

  自己解释这么多,她还这样说话,钱玲也是个有脾气的,小脾气上来懒得再和她多说一句废话转身就走。

  被人无视的感觉把孟迎莹气得直跺脚,想着知青点里还有六七个女知青在等着自己,她这才勉强露出一丝微笑。

  可惜,希望而来,失望而归。

  半个小时后,她从知青点里气急败坏地走出来,忍不住感叹:为什么在这个年代卖点东西这么难?!

  白给都不要?这些女知青真是一群傻子!

  创业受挫,如今能想到可以安慰自己的人也只有江淮。

  ……

  公社小学。

  在一间简陋的教室里,傅年穿着干净整洁的白衬衫端坐在最后一排,听得十分认真。

  和他同桌的是石磨村大队长的儿子石超,小男孩儿八九岁的样子,个头不高,却是班里的霸王,如果谁不听他的都要挨欺负。

  在傅年刚入学的时候,这孩子惧于傅十冬的名字没敢招惹傅年。

  最近几天见他老实得不像话,心里那点邪恶的小心思就冒出来了。

  讲台上,老师讲得慷慨激昂,石超歪着身子单手托腮听得百无聊赖,见身旁的傅年都快学傻了,他眼珠一转,用手中的铅笔怼了怼他的胳膊。

  “小哑巴,陪我玩会儿呗?”

  感觉到有人碰触,傅年侧过头正好对上那双戏谑的眼睛,他轻轻蹙眉没有搭理,紧接着又把头转向黑板神情专注。

  第一次被这样无视,石超立马就不乐意了,他又用铅笔怼向傅年,见对方仍不搭理他,直接在对方的书本上画了一个大大的“×”。

  傅年看见自己的书本被划破了,平静的眸子终于有了波动,他看向石超,眼底划过一丝愤怒。

  石超被他的盯得有些心虚,可想到自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子汉,于是挺起胸膛回瞪他,“你瞅啥?小哑巴!”

  之前在村子里孟小伟他们欺负人都爱骂这句话,已经听麻木了。此刻,傅年只是紧抿着嘴唇把书本扯回到自己的怀里仍然不多给他一个眼神。

  两人相差好几岁,傅年只把对方当成一个没长大的孩子而已。

  犹如拳头打在棉花上,自己挑衅这么久都没换来半分关注,石超鼓起腮帮子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下课铃声响起,待所有小朋友放学回家后,傅年才从书包里拿出那本被划破的语文书。

  然后又找出一块橡皮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书本,直到把那两道铅笔道擦拭得一干二净,手上的动作才停。

  低头看着那处被划破的地方,他伸手摸了摸,仿佛只要这样,那破损的地方就能恢复如初似的。

  他和傅媛虽然都读一年级,却不在同一个班级,他在一班,傅媛在二班。

  每天放学他们会一起回家。

  下课铃声响起没多久,傅媛背着军绿色的书包“噔噔噔”跑来一班的教室气喘吁吁地在门外喊道:“哥,咱们回家了!”

  把语文书装进书包里,傅年一如平常地走出教室和妹妹并肩离开。

  至于在课堂上发生的事他没有提及半句。

  自从俩孩子上了学,每天晚饭过后的两个小时是傅家人的学习时间。

  昏黄的煤油灯下,傅十冬领着两个孩子围坐在炕桌边认真学习,叶凝瑶坐在他们旁边辅导功课,而庄秀芝一边缝补衣服一边看着他们学习。

  碰到自己也不懂的地方还会跟着学一学。

  “你这道题做的不对。”身为辅导老师,叶凝瑶当得十分认真,因为有原身的记忆在,这些题她看两遍就能明白,看到傅十冬做错的地方,她板起小脸儿指出错处,“这个字念旖旎的yi,不念qi。”

  傅十冬抬头瞅着媳妇那认真的小模样故意问她,“旖旎是什么意思?”

  意思嘛~叶凝瑶一时也想不起来,她灵机一动,从桌子上拿过一本《新华字典》拍在他面前,严肃说道:“你自己查吧,我还要辅导圆圆他们写作业呢。”

  其实傅十冬知道是什么意思,他只不过就是想和媳妇多说几句话而已,结果一本字典横插进来打乱了他接下来想说的话。

  “你快查吧,学习态度要端正啊~”

  “……”在媳妇的严厉注视下,傅十冬只好翻开字典装装样子。

  坐在一旁的傅年偷偷翻开自己的语文课本,怕被其他人发现,他直接翻过破损的那一页看得是后面没讲到的知识。

  傅媛无意间瞄到他所看的书页忍不住出声,“哇,你们老师教得这么快?我们才学到第12页。”

  傅年的眼底闪过一丝慌乱,怕被看出异常他重重点头。

  见大家都没说什么,心里暗暗松气。

  ……

  自从嫁给傅十冬,叶凝瑶在家里没干过什么活,最近她家男人白天要去县里挣钱,回来还要上山视察一圈,晚上更是雷打不动的学习知识。

  别人的时间都是以分钟计算,他恨不得拿秒计算,十分忙碌。

  为了支持他的工作,所有的家务事叶凝瑶主动揽在身上,这样贤惠,她自己都倍感意外。

  周末趁着休息,叶凝瑶给家里来了个大扫除。

  为了美观,她还买来两块布,增添了新的窗帘。

  淡蓝的颜色使整间屋子显得不再那么死气沉沉。

  上午刚收到的包裹也被她打开摊在炕上。

  里面除了很多吃喝以外还有一封来自原身父母的信。

  信中的内容除了一些关心话,还说他们已经知道了她和江淮的分手原因。

  不得不说,原身的父母都是有涵养的人,哪怕江淮做得再不对,在信中也没写出半句脏话。

  在信里,原身的母亲还夸她给的桃花丸非常好用,这让叶凝瑶抿嘴一笑,准备这几天再给他们邮一些东西过去。

  现在原身的父母就是她的父母,为原身尽孝道是自己的责任,而且他们都是好人,她更会真心对待。

  吃的东西被叶凝瑶收纳在厨房的橱柜里,像布料和一些日用药品被放进炕箱中,之前陈玉茹送给她的那个银镯子还在炕箱的角落里安静地躺着。

  叶凝瑶垂下眼眸看了几秒钟,随手把它拿起来,开始琢磨要把它改成一件什么样的首饰。

  银镯子的周身雕刻了一圈非常古朴的花纹。

  在花纹中有一小颗红豆般大小的蓝宝石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这个年代,世面上能看见的首饰一般都不会镶嵌宝石,叶凝瑶猜测这镯子应该是孟迎武跟着革委会那帮人抄家得来的。

  就在她沉思之时,那颗宝石忽然变得流光溢彩,十分诡异。

  叶凝瑶惊诧地松开手把它放在桌上,只是一瞬,它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自己眼花?

  她不信邪地重新把它拿起来,没过一分钟,那颗宝石又像刚刚那样发生了变化,紧接着,镯子上的花纹隐隐浮动,看起来特别像仙界的一种法器。

  至于它是个什么法器,叶凝瑶打量半天暂时还没弄清楚。

  当初陈玉茹会把镯子送人,说明这镯子在她手里时应该没显露过异常。

  难道是因为自己体内那个灵力充沛的法器把它唤醒了?

  法器?镯子?

  忽然,书中的一段剧情在脑海中闪现,叶凝瑶恍然大悟,终于明白它在这个世界起到怎样的作用。

  据书中介绍,这镯子原本是一对,它们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龙凤呈祥”。

  除了这只以外,另一只在女主孟迎莹的手里,那只镯子的宝石是红色的。

  把它们分开的情况下,它们只是普通的手镯。

  如果把它们按对应的纹路合在一起并滴血认主,那它们就会变成一个有灵泉空间的法器。

  在书中,女主无意间发现了这个秘密,并把镯子从陈玉茹手里骗过来,最后就是靠它发家致富的。

  啧,能让孟迎莹不痛快的事,她都非常乐意干。

  现在知道了这个秘密,叶凝瑶重新把手镯小心翼翼地藏好。

  同时确定,单只手镯会出现异象的确和自己体内的法器有关。

  这辈子没了这个金手指,她倒要看看女主还能有什么本事过上富裕的生活?

  此时,在去往余家村的路上,孟迎莹突然捂嘴打了喷嚏,她手腕上戴的正是另外一只银镯子。

  为了见江淮,她特意好好打扮了一番。

  自从结婚,两人就没有再同房过,今天去找他,孟迎莹抱着两个目的,其一是想要个孩子把人拴住;其二就是管江淮要点生活费,上次和潘桂芬闹僵之后她就再也没去孟家蹭过饭。

  家里菜园子的地她不会种,又挣不来公分,之前攒下的钱是越来越少了。

  作为男人,江淮理应养她,她现在唯一能依靠的也只有他了…… 讯读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七零反派的心头肉更新,第 38 章 良辰免费阅读。https://www.xunduxs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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