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读文学>其它小说>一觉醒来影帝揣崽了>第 134 章 番外
  沾着血的日记没有消失,就像他手腕上的伤。

  秦恪回到白楼的祠堂,在已经空了的族谱上,用他的血,写下段琮之的名字。运笔时有些滞涩,但他终于留下了段琮之的名字。

  尽管世界在与他为敌,但他似乎也掌握了一点微薄的筹码。

  魏茹秋越来越忙,魏知知有时会到秦家来。

  秦恪虽然让魏知知来秦家,但很少见他,只是默默关注他,魏知知身上,偶尔会出现段琮之的影子。

  吃汤圆的时候他知道要给汤圆也留一份,第一次进书房,魏知知盯着那个角落看了很久,秦恪问他在看什么。

  他回神,犹豫着说:“总觉得那里应该有什么东西。”

  “什么。”

  魏知知也觉得自己的想法有点奇怪,书房里怎么会放沙发呢,但是秦叔叔问他,他就说:“沙发,还有软软的靠枕。”

  秦恪颔首。

  除了秦恪的记忆,段琮之唯一存在的地方似乎就是魏知知身上,他知道一些本该只有琮之知道的事。

  这世上真的有转世还魂吗?为什么他存在的痕迹在消失?

  秦恪书桌上又多了物理学哲学的书籍。

  魏知知突发奇想,说要去学功夫,魏茹秋也觉得不错,于是给他报了散打的班,临到了魏知知又改了主意,他说:“我要去同源武馆。”

  魏茹秋问他:“同源武馆在哪?”

  魏知知愣了一下:“不知道。”

  魏茹秋没有多想,只是当他从哪听见的,去打听了一下同源武馆的位置。

  魏知知知道不是,他不是刚落水醒来那会了,他已经十二岁,他现在能分得清自己的记忆。

  小时候的记忆虽然模糊了,但是还有印象,自闭症很少有痊愈的,他却莫名其妙好了,这或许是一个奇迹,医生说不出来为什么,魏茹秋也并不想深究。

  他知道自己从前很少主动关注这个世界,但看见的都默默记在心里,他不记得自己去过同源武馆,或者在哪里听过。

  这像是忽然冒出来的词。

  不管怎样,魏茹秋带他去了。

  魏知知盯着段云看了一会儿,不是因为好看,而是跟秦叔叔一样的原因,他觉得很亲切,段云问他:“你叫什么?”

  魏茹秋看他,要他自己说,魏知知说:“我叫魏知知。”

  段云有片刻出神,吱吱……

  段云不收弟子,收下魏知知的是段陈方。

  段陈方很清楚,不是所有人都有习武的天赋,武馆里学武的大多是平常人,小师哥那样的是少数,但是像魏知知这样的也是少数。

  他似乎不太能控制自己的身体,明明是很基础的练习,他都能摔在地上。

  段陈方欲言又止,最后委婉地表示:“你可能不是很适合习武。”

  魏知知没有说话,他其实也不喜欢,但是总觉得自己应该学。

  魏知知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想要模仿师父的动作,但是总是不自觉地去尝试另一个难度更高的动作,比如段陈方教他踢腿,他总觉得自己能飞起来,结果飞是没有飞起来,摔倒是摔得很结实。

  又一次重重摔在地上之后,魏知知的大脑都有一瞬间的空白,他忽然害怕起来,他真的不是被什么控制了吗?

  这一次,他的脚踝受了很严重的伤,需要休养两个月。

  魏茹秋再也不许他去武馆,魏知知明明是想去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松了口气,伤好之后他开始学跳舞。

  秦恪问过他,为什么会受伤,魏知知不好意思地说:“我总是控制不住想做另外的动作。”

  魏知知小声说:“我不想学了。”

  秦恪没有评判,只是点头。

  魏知知高三的时候,同学都在准备高考,他却开始关注偶像招生。他想出道当明星,魏茹秋不同意。

  “你的高考怎么办。”

  “我可以艺考。”

  魏茹秋不同意,魏知知小声说:“数学太难了,我学不会。”

  艺考对文化课的成绩要求可以低一点。

  魏茹秋也拿他没办法,魏知知的数学成绩非常不稳定,大部分时间是及格水平,但是偶尔会做出难度超高的最后一题,以至于老师一致认为,他是很有天分的,只是基础不扎实,总说他不够认真。

  魏茹秋知道知知其实很认真。

  她叹了口气,魏知知在绘画上天分挺高的,他要是说想要学美术,魏茹秋也就同意了,但是当明星……魏茹秋并不希望他走这条路,娱乐圈和资本圈太近了。

  她对魏家深恶痛绝。

  魏茹秋对魏知知从来都是宠爱的,但这一次她始终没有松口,于是魏知知去找秦恪。

  他莫名觉得秦恪会满足的他的所有要求。

  魏知知打了很久的腹稿,但一见到秦恪,他说出口的话就成了:“秦叔叔,我想当明星,就是那种,酷酷的,飞来飞去的武打明星。”

  秦恪看了他一会儿,这么多年他已经可以很清楚地分辨,哪些是魏知知的想法,哪些是属于琮之的。

  这是琮之想要的。

  他说:“那是演员。”

  魏知知对自己莫名其妙说出口的话已经习以为常,他面不改色地圆回来:“我喜欢唱歌跳舞,我可以选秀出道,以后再当演员。”

  琮之不会唱歌。

  他们都没有说话,魏知知习惯了他的沉默,他总觉得秦叔叔在透过他看别人。

  秦叔叔身上偶尔会有一种忧郁感,过了一会儿,他才问:“我妈妈不同意,秦叔叔,你可以帮我吗?”

  秦恪颔首,魏知知如愿以偿地进了一家娱乐公司参加选秀节目。

  和他同住的几个舍友都知道,魏知知有一个对他很好的叔叔。

  秦恪最后一次去墓园的时候,只有他自己。

  他没有带司机,汤圆也离开了,现在就在段琮之身边,那是唯一一次,秦恪打开墓碑去确认。

  琮之还在。

  汤圆是段琮之十六岁的时候养的,那个时候他说:“家里那么大一片草地不养点什么太可惜了。”

  思考了几天之后段琮之说要养羊驼。

  秦家当然不会养这种吐臭口水的生物,段琮之就改了口:“那就养牧羊犬吧。”

  不知道牧羊犬跟羊驼有什么关系,反正秦恪点头之后不久,汤圆到家了。

  段琮之一开始想的是边牧,但是后来一眼看中了汤圆把它带回秦家。

  汤圆到家那天,家里在煮汤圆。

  小狗狗是从妈妈那里吃饱了来的,虽然长得有点土,但是肚皮圆滚滚的,很可爱,于是就叫汤圆了。

  汤圆还真的很喜欢吃汤圆,家里每次煮汤圆都会准备一份基本不加调料的肉馅汤圆。

  如果琮之还在,现在也该三十出头了。

  汤圆走时候年纪已经很大,胃口大不如从前,牙也掉了几颗,运动量大大降低,很少再玩飞盘,但秦恪每周来墓园它还是会跟上。

  最后一次来的时候,它费力地上车,下车的时候一个趔趄,秦恪想要抱它过去,汤圆轻声叫了一下,催促他。

  秦恪从花束中抽出一支给它。

  汤圆衔着花,它的脚步不太稳了,进入墓园之后,像是从前的每一次,把秦恪给它的花,放在段琮之的墓前。

  它像从前那样蹭了蹭墓碑,围着墓地慢慢地转了一圈,最后回到原地趴下,尾巴慢悠悠地晃了晃。

  但是这一次,秦恪走的时候它没有站起来。

  秦恪预感到了什么,回过头看他,汤圆已经静静闭上了眼。秦恪把汤圆安置在段琮之身边。

  当年段琮之留下的那几片小小的刀片,尽管精心养护,最后一片也已经变得很钝。

  秦恪的手腕上一道道新旧的伤痕交错着,那一本日记上,所有的字迹都是红色的。他可以用创口更小的采血方式,但他怕自己忘了。

  他怕有一天,他忘了写日记的初衷,忘了自己为什么要记住段琮之。刻骨铭心的爱,不是文字可以记录的。xündüxs.ċöm

  这一次,他带的是一把弯刀,是他当年送给段琮之的礼物。

  魏知知被喊出去拿了一个快递,他总觉得自己似乎是忘了什么,到底是忘了什么呢?

  他的队友问他:“你叔叔又给你送礼物了?”

  魏知知愣了一下,对哦,叔叔,秦叔叔,魏知知摸了摸心脏,一想到秦叔叔就悸动的心,现在无比平静。

  他有点疑惑,之前为什么会觉得自己喜欢秦叔叔,明明大家都怕秦恪,但他好像从小就很喜欢秦恪。

  莫名其妙的情感,就像那些莫名其妙的片段记忆,像是有什么在推着他,向秦恪靠近。

  而现在,一切都消失了。

  他甚至没有第一时间拆开秦恪寄给他的东西,而是随手放下跟朋友们一起去吃饭。

  一个文件袋,或许是什么信吧。

  秦恪贴着墓碑坐下,就像曾经的汤圆。汤圆的生命只有十几年,但人的生命太过漫长,他等不了了。

  他已经安排好了一切,不想再等下去。

  不管是真是假,不管是世界遗忘了段琮之,还是段琮之本身就只存在于他的臆想之中,

  结束吧。

  鲜血在他脚下蜿蜒,秦恪感受到自己的体温在流失,像是琮之离他而去的时候,他的脸贴着段琮之的照片,轻轻闭上了眼。

  “汤圆!”段琮之喊了一声,而后被自己惊醒。

  他睁开眼,眼神茫然没有焦距,几秒种后,段琮之眨了眨眼,渐渐看清了眼前的景象。

  天花板,嗯,一看就很富贵的天花板。

  他揉了揉额角,富贵什么,这是他从十二岁开始,每天早上醒来就能看见的天花板。

  这是他的卧室。

  段琮之坐起身,环视一周,又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楼下草地上汤圆在撒欢地跑。1

  作者有话要说:1正文第二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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